拖車司機偷懶直接開上路 「沒領牌700萬賓士」要變廢鐵!

拖車司機一個偷懶,下場是賠慘了。(圖/達志示意圖

社會中心臺中報導

一家貿易公司接受客戶委託,以700多萬元從美國進口一輛賓士車,運抵基隆港後,應由拖車運到通運公司。不過,葉姓拖車司機嫌麻煩,表示當時交通大堵塞,遲遲無法進入貨櫃場,就先把拖車停在路邊,接着直接把還沒牌照的賓士車從海關貨櫃場開出去,結果被警察查獲。過程中,雙方還發生飛車追逐,最後葉男除了被開罰單,該輛賓士車也被查扣,還要被銷燬。

依判決書提到,該車輛被海關放行後,葉姓拖車司機就到基隆海關貨櫃場領取車輛,但他表示,當時基隆市交通大堵塞,遲遲無法進入貨櫃場,才便宜行事將拖車停放在七堵區工建路附近,再至貨櫃場開出賓士車,欲駛上拖車載往彰化的車輛測試中心,但途中警員查獲。

臺中地院審理指出,員警當時騎乘警用機車開啓警鳴示意葉姓司機停車,但他未立即停車,依舊未懸掛號牌繼續行駛,警員多次鳴按喇叭示意停車、一路緊追在後,最後在2位員警包夾下,他才停車接受稽查。而葉姓司機則是表示,「剛領車出來」、「未申請臨時牌」、「近近的而已」,最後仍被開罰及扣車。

業者則是提起行政訴訟,一審敗訴,上訴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而二審認爲原判決尚無違誤,判敗訴確定。其實進口或國內生產之汽、機車,皆需經安全審驗合格並取得證明,依規定申領牌照後,才能行駛道路,若未經安全審驗合格,無牌無照行駛道路被警查獲,依法應處所有人新臺幣3600至1萬800元罰鍰,並沒入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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