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礦廠房失火有鬼!警花一年揪出不肖集團竊電6400萬

警方於臺中、彰化等地破獲8處機房,查獲挖礦機1824部、竊電工具等。(警方提供)

李姓男子組成虛擬貨幣挖礦集團,在中部地區設置多處挖礦機房,卻以竊電方式挖礦,警方循線查獲後,遭臺電公司追償新臺幣6400萬餘元電費,警方並將主嫌李男等7人依法送辦。

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第二隊今天表示,警方去年6月中旬接獲線報指,臺中市一處虛擬貨幣挖礦機房,因大量用電而導致火災,且廠房付之一炬。

經臺電公司調查後,發現廠房疑似私接屋外電線竊取電力,因用電量過大無法乘載,而導致私接點起火燃燒。刑事局獲報後立即與臺中市警察局烏日分局等單位組專案小組擴大偵辦,並報請臺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經專案小組歷時一年多時間追查,發現主嫌李姓男子成立的犯罪集團,在中部地區住宅區租屋後,設置虛擬貨幣挖礦機房,並以竊取電力方式挖礦,再轉賣挖礦所得的虛擬貨幣牟利。

警方陸續破獲位於臺中市太平區、潭子區、西區、東區、神岡區、西屯區及彰化縣伸港鄉等地的8處機房,共計查獲挖礦機1824部、竊電工具等贓證物。

警方並帶回主嫌李男、工程師、機房管理員、股東等共7名嫌犯到案,經臺電公司計算追償電費達6400萬餘元,全案在14日將李男等7人依竊盜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