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福袋 確認賣方評價再下單
網購福袋夯,內容物更包羅萬象,桃園市法務局提醒網購福袋要查證賣方評價,切勿被圖片吸引下單。(蔡依珍攝)
春節將至,業者紛紛推出各式福袋,桃園市去年有8起福袋爭議,有人花近1500元卻拿到2張過期刮刮卡,有人花300元網購福袋卻收到價值100元的物品,法務局提醒,網購福袋要查證賣方評價,切勿被圖片吸引下單。
桃園市主任消保官邱玉霞表示,去年農曆年前後8件福袋消費申訴案,都是網購引發的爭議,有消費者在購物平臺買了4個福袋共1479元,但總價值不超過500元,還包含2張過期刮刮卡。有媽媽購買2袋699的女寶衣服福袋,收到的衣服全都是藍色、綠色和灰色等大地色系,跟網頁標示的粉嫩色系「差很大」,氣得向消保官申訴。
邱玉霞說,福袋因爲無法確認內容物,本身就有風險,消費者通常是受大獎吸引,但並非人人有機會,除了評估中獎機率,也要確認商品是否符合需求,不諱言百貨公司、大賣場和連鎖超商等實體店面,福袋爭議較少,但網購福袋爭議大增,且網購很常遇到「求助無門」的情況,強調下單前要先看過賣家評價,且網頁一定要有賣家聯絡資訊如地址或電話,避免日後發生爭議找嘸賣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