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年菜差很大 部分有7天猶豫期

根據衛福部訂定的「以通訊交易方式訂定之食品或餐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電視、電話、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方法訂購餐飲時,業者均應完整揭露品名、內容物、重量、容量或數量等完整資訊。

而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消費者收到商品後7日內,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就可退回商品;但對於易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的食品或餐飲,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不適用7天猶豫期時,將不適用「7日無條件退貨解約」,而若是冷凍保存期限較長的食品,仍可依前揭規定,主張解約退貨。

「食品本身和內容物的資訊一定要標示清楚,畢竟和食安有關,馬虎不得!」林姓民衆說,廣告圖示和實物狀況難免有出入,像他後來網購年菜,開箱時就養成拍照或錄影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