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廣告也須“綠”起來
最近,全棉時代一則被網友吐槽“低俗營銷”“故意醜化女性”的網絡廣告引發輿論批評,後又因“自誇式道歉”再度“翻車”。這並不是第一個被指低俗的網絡廣告,就在前不久,京東金融等因發佈價值觀有問題的廣告被網友批評。
有關部門對低俗廣告的打擊持續了多年,然而仍有部分網絡廣告不時因內容低俗而“翻車”,與之關涉的有些廣告主居然還是有一定知名度的企業,實在令人唏噓。
縱觀種種“翻車”的低俗網絡廣告,要麼因打色情擦邊球而涉“黃”,要麼就是因宣揚錯誤的價值觀念而抹“黑”,這樣的廣告固然容易吸引眼球,引來流量,可它對受衆的精神污染,對社會文化的負面衝擊委實不小。
關於網絡廣告的製作底線,《廣告法》給出了基本遵循,那就是“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以健康的表現形式表達廣告內容”,“不得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等等。現在的問題是,對於上述法律要求,目前尚缺乏一個更爲明確具體的認定標準,下一步如果能以司法解釋的形式作出進一步明示且廣爲宣傳,以此劃定清晰的法律邊界,就能夠促使廣告製作者打消僥倖心理,自覺規範廣告的製作與發佈行爲。
讓網絡廣告“綠”起來,投放平臺必須真正負起責來,嚴把廣告准入關,自覺樹立正確的廣告導向。一方面,應當強化對於平臺廣告的人工和技術動態審覈,一經發現問題廣告,即刻採取禁止措施;另一方面,健全不良廣告監督舉報機制,對於公衆投訴、吐槽的廣告內容,有針對性地予以重點審覈,及時做出相應處理。
讓網絡廣告“綠”起來,還必須提升對其的監管水平。業內人士建議,強化對網絡廣告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的行政指導,督促有關平臺切實履行法定廣告審查義務;構建網絡廣告監管監測系統及覆蓋整個互聯網的監測網,加大對執法人員互聯網知識和操作技能的培訓力度;強化監督檢查,嚴格依法辦案,從重從快查處低俗廣告違法案件,及時公佈違法廣告典型案例。這些舉措思路都是可行的。只有各方齊心協力,多措並舉,才能促進網絡廣告業健康運營,助力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