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美花:戴帽、披巾 沒侵權

迷你小鴨美甲最夯圖形。(劉育辰攝)

基隆黃色小鴨讓范可欽槓上霍夫曼智慧財產局長王美花昨在立法院表示,這件事情爭議在於未按照契約執行。她說,荷蘭藝術家霍夫曼擁有大型黃色小鴨的著作權,而其他小的小鴨創作性較低,不同造型的小鴨不會侵犯著作權。

黃色小鴨21日起在基隆展出,因相關產品授權問題,讓霍夫曼與前策負責人范可欽隔空交火主辦單位也發出存證信函給范可欽。范可欽前天態度軟化,強調未達成共識前,先將歡樂鴨、招財鴨下架。

朝野立委昨在經濟委員會關心黃色小鴨爭議,王美花說,霍夫曼把小鴨放大、放在港口,因具創作性,所以有「黃色小鴨」的著作權,而著作權不需要申請,若有糾紛將由法院認定。

王美花表示,小鴨小時候大家都在玩,不是一個商標權的問題,小鴨造型本身創作性較低,達不到著作概念,所以若改造型,例如戴帽子、披圍巾,應該不會侵犯到大的黃色小鴨的著作權。

王美花說,本案爭議在於契約問題,在展區內賣官方商品,又賣非官方商品,或是將把非官方商品跟正版擺在一起賣,會讓民衆誤解;不過若是在展區外販售,霍夫曼就不會去管,至於小鴨公車、悠遊卡,如果未使用霍夫曼名義,就與霍夫曼的概念有所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