罔腰假懷孕曬超音波照遭移送 法院裁定不罰理由曝光

變性網紅「罔腰」欺騙社會大衆懷孕,高雄地院10日裁定,罔腰言行不至於對求子婦女或跨性別人士產生負面惡意,不影響公共安寧,裁定罔腰和楊姓前男友不罰。(本報資料照/袁庭堯高雄傳真)

變性網紅「罔腰」2月在社羣網站PO出巨肚懷孕照、超音波照與高醫檢驗單暗指寶寶已12周大,還連日發佈相關消息,誇張行徑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高雄地院10日裁定,罔腰言行不至於對求子婦女或跨性別人士產生負面惡意,不影響公共安寧,裁定罔腰和楊姓前男友不罰。

罔腰日前在網上宣佈懷孕,外界一片譁然,當時罔腰前男友還幫腔,表示罔腰接受了一位做相關醫學研究醫師人體測試。遭指涉幫忙懷孕的高雄醫學院也出面打臉罔腰,強調她根本沒有到婦產科的就醫紀錄高雄市衛生局還要求她到案說明。

後來罔腰承認一切只是個玩笑,還說「不懂爲何大家反應要這麼大」。她強調,因爲懶得多做解釋,纔會引發這樣的風波,不過誇張行徑還是遭警方移送法辦

高雄地院認爲,罔腰故意張貼胎兒超音波照,引發網友質疑、媒體報導後均未澄清,還繼續散佈懷孕訊息誤導民衆相信胎兒超音波照片是她受檢所拍攝,確實是散佈與事實不符的事情

但罔腰個人懷孕與否,客觀上尚不足讓聽聞者對跨性別者現今能否生育感到畏懼或恐慌,亦不足使社會對求子婦女或跨性別人士產生負面惡意,難認社會安寧或秩序因此產生紊亂。

高雄地院強調,罔腰的行爲雖有損個人言行可信度,但現今社會散佈不實訊息之人,並不限跨性別 者,應不會導致社會大衆對跨性別者產生敵意,進而影響公共安寧,與《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63 條第 1 項第 5 款「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之要件不符,故裁定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