罔腰假懷孕曬超音波照遭移送 法院裁定不罰理由曝光
變性網紅「罔腰」欺騙社會大衆懷孕,高雄地院10日裁定,罔腰言行不至於對求子婦女或跨性別人士產生負面惡意,不影響公共安寧,裁定罔腰和楊姓前男友不罰。(本報資料照/袁庭堯高雄傳真)
變性網紅「罔腰」2月在社羣網站PO出巨肚懷孕照、超音波照與高醫檢驗單,暗指寶寶已12周大,還連日發佈相關消息,誇張行徑遭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高雄地院10日裁定,罔腰言行不至於對求子婦女或跨性別人士產生負面惡意,不影響公共安寧,裁定罔腰和楊姓前男友不罰。
罔腰日前在網上宣佈懷孕,外界一片譁然,當時罔腰前男友還幫腔,表示罔腰接受了一位做相關醫學研究醫師的人體測試。遭指涉幫忙懷孕的高雄醫學院也出面打臉罔腰,強調她根本沒有到婦產科的就醫紀錄。高雄市衛生局還要求她到案說明。
後來罔腰承認一切只是個玩笑,還說「不懂爲何大家反應要這麼大」。她強調,因爲懶得多做解釋,纔會引發這樣的風波,不過誇張行徑還是遭警方移送法辦。
高雄地院認爲,罔腰故意張貼胎兒超音波照,引發網友質疑、媒體報導後均未澄清,還繼續散佈懷孕訊息,誤導民衆相信胎兒超音波照片是她受檢所拍攝,確實是散佈與事實不符的事情。
但罔腰個人懷孕與否,客觀上尚不足讓聽聞者對跨性別者現今能否生育感到畏懼或恐慌,亦不足使社會對求子婦女或跨性別人士產生負面惡意,難認社會安寧或秩序因此產生紊亂。
高雄地院強調,罔腰的行爲雖有損個人言行可信度,但現今社會散佈不實訊息之人,並不限跨性別 者,應不會導致社會大衆對跨性別者產生敵意,進而影響公共安寧,與《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63 條第 1 項第 5 款「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之要件不符,故裁定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