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愛下海還債搞仙人跳!女拿槍恐嚇嫖客 強索36萬下場慘了
▲桃園市陳姓女子爲男友還債下海賣身,竟夥同債主辦仙人跳持槍強盜嫖客38萬元才放人挨告。(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桃園市陳姓女子爲替男友還債同意下海賣身還債,見郭姓男子出手大方,居然夥同劉姓債主預謀仙人跳,佯稱郭男爲陳女拍裸照爲由,持槍恐嚇拿錢擺平,郭男不從被痛毆還遭拘禁,最後繳出38萬元才獲釋,桃園法院審理後依結夥強盜罪嫌重判劉男、陳女等5名共犯9年、7年不等有期徒刑,本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陳姓女子男友向劉男借了4千元未還,陳女於2018年3月11日與郭姓男子相約以5千元代價性交易,郭男還附帶要求拍性愛影片等服務,郭男付錢時出手闊錯,陳女認爲郭男頗有財力,還錢給劉男時提議可假藉郭男拍其裸照爲由,可藉機索取更多金錢。
劉男後來找來司姓、廖姓與高姓男子助陣,當晚11時許,陳女再度誘出郭男,司姓男子則假扮是陳女男友,向郭男怒嗆女友被拍裸照很不爽,廖、高等人則命郭男交出現金、提款卡以示負責,還拿出1把改造手槍敲頭,還以槍管塞進郭嘴裡恫嚇:「要不要在你腿上開一下?要不要在你身上開個洞?」
郭男遭劉等人恐嚇後還遭痛毆後同意拿出36萬元擺平,劉男指示高、廖持郭的提款卡提出12萬元,翌日凌晨將郭帶到他處拘禁,拿鐵棍痛毆逼迫簽下和解書,後來再逼郭領出24萬元,得手後才釋放他。
法院查出,劉男否認有強盜等犯行,辯稱陳女說被郭性侵,所以和朋友一起去處理,有叫司男去談和解,然後就不知道發生什麼事,但其餘司、廖、高與陳女則坦承犯行;郭男則指證,當晚司男問爲何偷拍他女友,他回覆說是雙方說好的,沒有偷拍事情,後來就被手槍重擊頭部流血,還遭恐嚇與痛打,只好拿錢希望脫身。
法院合議庭認爲,劉等5人利用郭男拍攝陳女裸照、影片打算索賠,共同謀議強盜,對郭男施暴、拘禁,惡性非輕,劉男主導作案,犯後還矢口否認,把責任推給友人,法官審理後依結夥3人以上攜帶凶器強盜罪各判劉、司等人有期徒刑9年與7年不等重刑,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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