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六一將簽發,消除“不公佈排名”歧義
新京報訊(記者 馮琪)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以下簡稱未保法)將於6月1日正式實施。5月28日,教育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王大泉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爲落實未保法,教育部預計將於6月1日簽發《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此外,教育部還將牽頭制定學校法治副校長的聘任管理辦法等。
落實未保法,教育系統“自我加壓”
“我們做了大量制度建設。學校要如何落實未保法的規定?需要建立哪些新的制度?《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都作出了細緻要求。這些要求通過教育部令的形式推行,便於操作、便於監督,有利於法律更好地實施。”教育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王大泉告訴記者,《規定》是教育部爲具體落實未保法中學校保護章節和有關條目專門制定的,預計將於6月1日發佈。
“《規定》出臺後,將和教育部此前出臺《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形成互補。”王大泉表示,下一步計劃在教育系統內開展大規模相關培訓,讓校長們、老師們瞭解自己的行爲邊界、職權來源,掌握教育教學活動的規則要求等。
王大泉透露,《規定》進一步明確了學校和老師的義務和責任,曾擔心學校會有意見。但在起草過程中通過調研發現,廣大校長、老師們對加強保護的認同程度較高,堅定了出臺《規定》的信心。“教育系統要自我加壓,給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環境。”
此外王大泉透露,教育部將牽頭制定學校法治副校長的聘任管理辦法,進一步明確檢察官、法官、公安幹警等專業人士擔任法治副校長的程序、標準等,爭取爲每個學校配備法治副校長。
在法治教育方面,王大泉指出,除了建設校外法治基地外,還可以考慮與其他部門共同開發法治教育課程,推動法治教育在中小學校多元化開展。
《規定》正式稿將消除“不公佈排名”歧義
今年4月,《規定》曾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並引起公衆關注。其中,徵求意見稿中“學校不得公開學生個人的考試成績、名次”一條引發熱烈討論,公衆對此作出不同解讀。
“有人將其理解爲‘不排名’,實際上這樣理解是有誤的。”王大泉對此作出迴應和進一步解釋:不公佈名次不等於不排名、不給成績,而是說成績是孩子的隱私,孩子和家長有權利知道自己的成績及名次,但學校不能隨便讓其他人知道。”
記者獲悉,基於此,《規定》在正式文本對此作出修改:“學生的考試成績、名次等學業信息,學校應當便利學生本人和家長知曉,但不得公開。”王大泉指出,這樣就消除了歧義,也是對公衆意見的一個迴應。
再比如,徵求意見稿中另一條引起廣泛贊同的內容爲,對教職工與學生髮生戀愛關係的行爲,學校應當採取必要措施預防並制止。記者瞭解到,該項內容在《規定》正式文本中得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