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打狂犬病疫苗 明年開罰飼主最高5萬元

記者邱美婉臺北報導

今年7月全臺爆發狂犬病(Rabies,拉皮斯病)疫情造成全臺恐慌,爲避免再次造成民衆不安,農委會防疫局召集中央地方相關單位組成查緝小組,自9月起加強施打疫苗宣導工作,並從明年1月起,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 13 條,針對經勸導而未施打疫苗的飼主,開罰最高5萬罰款。▲2014年1月起,針對經勸導而未施打疫苗的飼主,依法可開罰最高5萬罰款。(圖/記者邱美婉攝)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法規原來就已規定寵物須施打狂犬病疫苗,因臺灣很久未出現過狂犬病疫情,以往皆由獸醫師採取勸導施打。但自今年7月爆發狂犬病後,農委會防疫局即召集各單位着手進行宣導狂犬病疫苗施打,並宣佈自明年1月起擴大執行狂犬病疫苗注射查緝工作,經勸導未聽的飼主最高可開罰1至5萬。

新北市動物保護防疫局組長邱國皓指出,一般民衆常打的七合一、八合一疫苗未包含狂犬病疫苗,須另外注射。狂犬病疫苗一劑目前市價約200元左右,幼犬三個月大即可經由獸醫師診斷進行施打。新北市動物保護防疫局配合推廣狂犬病疫苗施打,設籍新北市的民衆年底前在簽約配合的動物醫院皆有提供免費疫苗施打,請大家把握時間多多利用

102年度新北市狂犬病預防注射合約動物醫院一覽表 其他縣市民衆也可致電各相關單位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