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訂時間表 拔除政治風暴引信

2012年陸委會舉行江陳八會將簽署的「兩岸投保協議」背景說明會,協議內容可以保障臺商在大陸安心投資,建立制度化的解決機制。圖爲與會的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左﹚、經濟部次長卓士昭﹙右﹚。(本報資料照)

鑄劍爲犁:賴幸媛的兩岸談判秘辛(時報出版)

在ECFA文本的談判,雙方對於自由化時程的起迄時間點,爭議極大極久,到六月還無法解決。對方要「有起有迄」,因爲顧慮我方對實踐貿易自由化沒有決心;但我方要「無起無迄」,因爲擔心在政治上被扭曲成「一中巿場」的時間表,在實質上我方也做不到,因此不表同意,絕不可能同意明列自由化的結束時間。在最後階段,雙方好不容易達成「有起無迄」的共識,各退一步。放了模糊有彈性的文字:「本協議生效後六個月內就貨品貿易協議展開磋商,並儘速完成。」沒有結束時間。其他後續協議如服貿、投保和爭端解決的協商也放同樣有彈性的文字。也就是說ECFA不是一步到位,會看情況,循序漸進的推動。

「有起」表示我方有會持續推動的承諾,「無迄」表示沒有最終時間表,拔除了陸委會認爲會引發政治風暴的引信,成功說服國臺辦。事實上,雙方在文本,字字斟酌,句句推敲,都非常計較。

即使服貨、貨貿放了「有起」的規範,但實務上也並非一定會在六個月內就展開協商,因爲雙方一定會,也必須會再評估實況。我方對ECFA後續的《投資保障協議》的需要度比對服務貿易協議或貨品貿易協議都來的急迫,因爲有上百萬廣大臺商在大陸投資,長期發生種種不受到保障的棘手頭痛問題,因此,ECFA之後兩岸首先列入的後續談判議題,就是《投保協議》,而不是服貿或貨貿的協商。

《投保協議》花了整整兩年時間,在二○一二年八月才完成。這是賴幸媛在陸委會任上兩岸簽署的最後一項協議。後續之服貿協議的談判和簽署,不在賴幸媛任上發生,當時她早已離開陸委會。服貿協議鬧得喧騰四起,還引發太陽花學運,也未能在立法院獲審議通過。賴幸媛感嘆,ECFA歷經一年半的動盪,在艱困中能夠「逆轉勝」的痛苦教訓和經驗,竟然那麼迅速地在政府上下、左右間被掉以輕心地遺忘,導致一連串政策和政治的災難!

生效條款,也是ECFA文本協議中非常困難的談判項目之一。陸委會主談官員最後說服對岸,ECFA協議不需要明訂生效日期,而是依雙方相關之程序來處理,程序處理完,通知對方後,協議才生效。這是爲了尊重國會監督,是ECFA能否在立法院通過的關鍵之一。賴幸媛說,從那幾年的經驗來看,兩岸的溝通和協商,在實務上,的確讓兩岸增加互信和相互理解,這是靠一次次的累積而來,速度不快,但一定會有功效。例如,生效條款不押時間,是花了兩年的時間經過十二項協議簽署的經驗,雙方纔達成共識,不再押日期。兩岸自一九四九年,即處於完全不同的政治體制和規範,要理解對方,的確相當費時費勁,但凡事沒有不可能。賴幸媛認爲,這就是「兩岸制度化協商機制」正面有功效之處,任何民選政府執政,都應該聰明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