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放警示牌害婦人摔死排水溝 2工地負責人被訴

臺北地檢署(陳志賢攝)

新北市新店區的趙姓婦人,今年4月晚間在住處附近,不幸跌落施工中的污水下水道排水溝窒息死亡,臺北地檢署調查認爲,該工程未放置警告設施,釀成意外,林姓工地主任、姜姓監工主任2人涉有疏失,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林、姜2人。

起訴指出,內政部營建署發包「新北市新店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二期)新建工程」,由禮驅工程負責施工、中泱工程顧問公司負責設計監造,施工期間爲2018年4月至2021年3月,施工範圍包括新店中正路76巷、88號、90號一帶

今年4月24日晚間10時20分,家住附近的趙婦,在住處後方行走時,因中正路90巷後方防火巷內正進行連通管土方工程,她不慎跌落並趴倒於該工程施工中的排水溝內。

趙婦同居人弟弟發現後,緊急通報警消到場救護,並送醫救治,但因趙婦跌落時頭地面,導致頭頸部外傷頸椎骨折,最後因姿勢性窒息死亡。趙婦子女提告後,檢警勘驗發現,該工程未放置警告牌及警示帶,林姓工地主任、姜姓監工主任2人涉有疏失,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