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害4命 比照酒駕累犯臺南公佈4高風險駕駛

臺南市交通局8日公佈第二批高風險駕駛事件,4名駕駛人違規肇事造成4人死亡。(臺南市交通局提供/曹婷婷臺南傳真)

臺南市政府繼10月底公佈首批高風險駕駛2人,8日公佈第二批高風險駕駛4人。此次唯一一名女性,因將車輛停放路肩,卻造成後方1輛機車閃避時,不幸遭對向貨車迎面撞死,交通局呼籲,任何違規都具有高威脅風險,藉由公佈高風險駕駛人資訊,期能發揮警惕效用。

臺南市今年5月間發生3歲女童遭轉彎車撞死事故,引發外界高度關注「行人地獄」議題,當時市長黃偉哲即宣示將比照酒駕累犯,公佈高風險駕駛資訊,8月11日市府公告施行《臺南市高風險駕駛事件資訊公開作業原則》。

第二批高風險駕駛行爲致肇事死亡事故公佈名單中共4人,交通事件裁決中心主任劉佳峰指出,第1件違規案件發生在9月7日後壁區區道南81線4.3k,違規事實爲在顯有妨礙他車通行處所停車而肇事致人死亡。40歲吳姓女子將車輛違規停在路肩,車輛已超過邊線,造成後方1輛機車爲閃避吳女車輛,被對向貨車迎面撞死。

第2件發生在9月19日,違規地點在學甲區,52歲邱姓男子行經無號誌交岔路口不依規定,肇事致人死亡;第3件爲10月2日,地點在麻豆區新生南路與新生北路,61歲陳姓男子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撞死一名行人;第4件發生在11月2日,71歲楊姓男子駕車行經新化區忠孝路與竹林路,轉彎車不讓直行車,肇事致人死亡。4名違規人均爲主動到案聽候裁決,除罰鍰外並已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重新考領。

交通局表示,臺南市高風險駕駛公告對象系就汽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或有其他受社會矚目的交通違規事件;裁決處分完成後,依照公開作業原則將相關資訊去識別化,公佈交通局網站「高風險駕駛事件公佈專區」,迄已公佈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