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進口列管陸物品 開罰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不論廠商或個人,若有進口管制輸入大陸物品需求,應先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請專案許可文件,此外應依貨品主管機關所訂輸入規定,取得該主管機關同意文件,之後才能輸入。

舉例來說,大陸制粉條類產品,例如中式麪條、寬平面條及米粉條、螺絲粉等,都屬於管制輸入大陸物品項目,且涉及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主管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應符合該署輸入查驗規定。

大陸制紡織品,例如印花牀單、枕頭套等紡織物製品,也屬於管制輸入大陸物品項目,並涉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主管商品檢驗法,應符合該局應施檢驗規定。先前即有廠商因未申報即進口7,000多個大陸枕頭套被罰逾10萬元。

財政部提醒,現有1萬多個貨品分類號列中,管制輸入的大陸貨品就有2,000多種,這2,000多種如果對應到市面的商品可能上萬件,例如粉條可能就有數十種品項,廠商和民衆很可能不小心就踩雷。

關務署強調,只要海關查獲未經同意輸入管制大陸物品,就會移請貿易局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裁處停權或廢止廠商登記資格,商家可能增加「不可估計的成本」。建議進口人進口大陸制物品前,最好先到貿易局官網查詢該貨品是否屬大陸物品不準進口品項及所涉輸入規定,並事先向該貨品主管機關申辦同意文件,避免違規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