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怕丟人 江西90後情侶用筷子捅死女嬰
江西南昌一名90後大學生未婚懷孕,因爲害怕家人及學校知道,與男友商量後,決定痛下毒手。她在賓館生下女嬰,然後與男友掐女嬰脖子,並用筷子捅刺女嬰咽喉及頭部。此案21日一審宣判,法官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兩人7年及2年。
根據《中國江西網》報導,這對小情侶班某某(男,1994年出生)、次某某(女,1993年出生)是高中同班同學,2012年考入南昌某學院本科預科班後,兩人開始交往。去年9月,次某覺得自己好像懷孕了,在班某陪同下到醫院檢查,確診懷孕6個月。
兩人希望引產,但醫院告知需要監護人獲學校同意才能引產。因爲害怕這件事被知道,兩人商量後決定等小孩生下來再殺死。
▲對於已經有充分準備爲人父母的人來說,懷孕是件值得高興的事,但在沒有準備下的意外懷孕,則會帶來憂慮。(示意圖/達志影像)
去年12月10日,預感要分娩的次某,與班某到學校附近的賓館。當天下午,次某產下一名女嬰,兩人立刻掐女嬰脖子,並用筷子捅刺女嬰因喉及頭部。班某借來剪刀剪斷女嬰臍帶,並將屍體丟在垃圾桶。隔天,兩人將裝有女嬰屍體的塑膠袋丟到賓館附近公廁。
本月21日,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一審宣判。法院認爲,班某、次某共同故意非法剝奪女嬰生命,行爲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在共同犯罪中,班某是實施直接致人死亡的行爲人,是主犯,而次某起輔助和次要作用,是從犯。
法官鑑於兩人殺害的是自己的非婚生嬰兒,犯罪動機是兩人都來自邊遠農村,家庭貧窮,剛步入大學,面對未婚先孕這一人生道路上的突發事件,無法正確的應對處理,又缺乏法律常識而採取極端的方式;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節,對班某、次某依法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7年和2年。
★圖片爲版權照片,由達志影像供《ETtoday東森新聞雲》專用,任何網站、報刊、電視臺未經達志影像許可,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