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查獲奇摩、露天、Pchome違規販售「隱形眼鏡」
▲衛生局呼籲勿在網路上購買隱形眼鏡。(示意圖/記者李薇攝)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隱形眼鏡屬第二等級或第三等級醫療器材列管,並未開放於郵購買賣及網路等通路販售,因此,臺北市衛生局辦理網路販售隱形眼鏡專案稽查,今年共計查獲15件違規販售隱形眼鏡案件(露天拍賣網站計8件、奇摩拍賣2件、shop20001件、蕃薯藤1件、Pchome1件及痞克邦2件)。 衛生局每日於線上巡查,過濾上千件網頁商品,除了加強宣導及嚴格稽查外,針對網路違規販售隱形眼鏡案件,均立即要求網路平臺業者刪除違規網頁,避免違規商品繼續於網路流通。15件違規販售隱形眼鏡案件,其中有12件賣家設籍於外縣市,已移請外縣市衛生局處辦。其中2件因於多個網站刊登販售,且有規避行政稽查未留真實姓名的情形,目前移送檢警調偵辦。經過宣導及取締後,違規賣家已大幅下降,但仍有零星賣家違規販售隱形眼鏡。衛生局表示,依藥事法第27條第1項規定:「凡申請爲藥商者,應申請直轄市或縣 (市) 衛生主管機關覈准登記,繳納執照費,領得許可執照後,方準營業;其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時,應辦理變更登記。」同法第40條第1項規定:「製造、輸入醫療器材,應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並繳納費用,經覈准發給醫療器材許可證後,始得製造或輸入。」違反者依同法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販售未經覈准製造或輸入之隱形眼鏡情節嚴重者,依藥事法第84條規定,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臺北市衛生局提醒民衆隱形眼鏡並未開放於郵購買賣及網路等通路販售,呼籲民衆勿於網路等虛擬通路購買隱形眼鏡,以避免購買到未經主管機關覈准產品,若發生糾紛時缺乏保障。違規販售名單可至臺北市衛生局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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