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生或傷身? 中市查網路販售中藥 28件違規遭裁處

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針對網路違規廣告及販售業者進行加強稽查。(臺中市政府提供/盧金足臺中傳真)

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針對網路違規廣告及販售業者進行加強稽查。(臺中市政府提供/盧金足臺中傳真)

現代人注重養生,常將中藥拿來燉煮或是沖泡作爲養身茶飲,對中藥材或中藥相關產品的需求日漸增加,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爲維護民衆用藥安全,針對網路違規廣告及販售業者進行加強稽查,去年監測查覈2322件,其中違規屬實案件28件,全數依違反《藥事法》裁處,可處3至200萬元罰鍰。

食安處表示,去年查獲許多網路賣家未經覈准向國外買進中藥產品,並至拍賣平臺刊登販售,賣家藉由宣稱可治療「皮膚疾病」、「性功能障礙」等字眼,吸引爲求隱私、方便的買家自行至網路購買服用,以賺取價差利潤。

食安處說明,依據《藥事法》規定,販售藥品需向當地衛生局申請販賣業藥商資格,取得許可執照後,始得從事藥品販賣作業,且不得於網路上擅自販售中藥,違反者可處3至200萬元罰鍰,若未經衛生福利部覈准擅自制造、輸入、販售藥品,最高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衛生局強調,民衆若有就醫或用藥需求,應找合格醫師診治,或洽詢合格醫事人員及中藥商,切勿自行購買非醫療場所或其他來源不明的藥品,以免延誤就醫。

食安處提醒民衆,謹記「停、看、聽、選、用」原則,停止不當看病、購藥及用藥行爲;看病請找中醫師診治;聽專業醫師、藥師說明;選購安全、有效中藥藥品;用中藥時應遵醫囑,以保障自身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