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平臺、社羣販售肥料 少這物小心違規挨罰

依肥料管理法規定肥料未取得肥料登記證,不得製造、輸入;肥料應經包裝及標示後運銷,不得拆封、分裝後銷售。(農糧署提供/林良齊臺北傳真)

依肥料管理法規定肥料未取得肥料登記證,不得製造、輸入;肥料應經包裝及標示後運銷,不得拆封、分裝後銷售。因應網路電商交易模式及民衆居家園藝小包裝肥料需求日益增加,個人於網路社羣或電商平臺進行肥料販售,因不瞭解該法規定或疏失而違法。農糧署統計網路電商廣告販賣肥料違規者佔違規樣態約7成。

農糧署表示,選購合法肥料第一步,請認明肥料登記證字號,包含肥料種類與業者及產品代碼計7碼;第二步請檢視該肥料應有完整包裝及標示;肥料標示記載肥料名稱、登記成分、用法、用量或其他有關事項文字、圖案或記號;標示事項應以顯著且清晰可辨中文或通用符號標示之,以利辨識、正確選擇及使用肥料。

農糧署提醒,刊載肥料廣告者,應註明肥料登記證字號、品目及登記成分,並不得作虛僞、誇張及其他不正當之宣傳。未符合法定公告肥料規格物品,不得以肥料名稱或具有肥料效果爲標示、廣告或宣傳。

農糧署說,2023年查驗市售肥料品質、標示及廣告計2097件,違規裁罰211件,罰款1007萬餘元,其中網路電商廣告販賣未具肥料登記證或分裝小包裝肥料及未依法標示等計141件,佔違規樣態約7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