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販售「非法農藥」最高罰500萬 968個賣場違規下架

防檢局指出,本案賣家共8人到案後均坦誠不諱,最高可罰500萬元。(圖/海巡署彰化查緝隊提供,下同)

記者許展溢臺北報導

防檢局今(12日)表示,海巡署偵防分署彰化查緝隊日前在彰化地檢署指揮下,偵查數起疑似網路販售非法農藥案件,經交叉比對及地毯式清查金流,破獲網路販售來自大陸未經覈准輸入的僞農藥案件。本案賣家共8人到案後均坦誠不諱,將面臨最重5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最高500萬元以下罰金

防檢局進一步說明,該些來自大陸的僞農藥,經檢驗後含有農藥有效成分,其有效成分含量、其他成分及產品特性均未經審查覈準,對農藥使用者農產品消費者、及環境安全性均可能造成重大不良影響。

防檢局表示,農藥的使用關係農民與消費者的安全,農藥覈准登記的審查程序必須十分謹慎,爲配合農民保護作物防治病蟲害的需求,國內農藥業者規定生產或輸入覈准登記的成品農藥,民衆若有防治病蟲草害之需求,可至領有合法農藥販賣業執照之零售店實名購買,必要時,也可先向各地區農業試驗改良場所或派駐農會公所儲備植物醫師諮詢,以保障用藥安全。此外,農委會已於110年7月1日推動農藥購買實名制農友用藥安心也更有保障。

▲防檢局呼籲,別在網路訂購或販售。

防檢局指出,自110年4月1日起啓動「查緝非法農藥專案計劃,聯合檢、警、調、海巡及各縣市政府全面啓動加強查緝製造、加工、輸入、販賣或使用非法農藥等不法行爲,其中亦包含網路販售僞農藥。防檢局爲阻斷透過網路販賣僞農藥,近年來持續執行網路查搜工作,110年至6月底止已與臉書蝦皮電商平臺合作成功下架968個網路違規銷售僞農藥賣場,截斷其販售途徑。依據農藥管理法規定,如違法輸入僞農藥,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

防檢局副局長鄒慧娟受訪強調,農藥販售須符合農藥管理法之規定,在網路販售平臺刊登、販售或訂購未覈准輸入之農藥害人害己,一旦查獲將移送法辦,違規品沒入銷燬,呼籲大家別在網路訂購或販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