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通過大法官同意權 王碧芳:尊重立法院決定

最高行政法院。(本報資料照)

立法院會今(24)日進行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投票,包括法界呼聲極高的最高行政法院審判長王碧芳等7位被提名人全遭否決。王碧芳下午受訪表示,尊重立法院決定。

現任大法官僅8人,總統賴清德提名7人,依據三讀通過的《憲法訴訟法》,開會門檻10人、違憲判決門檻9人,代表今天至少要通過2名人選,憲法法庭纔可運作,但結果全未通過,賴清德也必須重提大法官名單。

據總統府資料,大法官兼院長被提名人爲臺大法學院特聘教授張文貞,大法官兼副院長被提名人是賴清德競總主委姚立明。其餘五位大法官被提名人包括政大法律系教授何賴傑、成大法律系教授陳運財、民進黨仲裁委員會主委廖福特、臺大國發所所長劉靜怡,以及唯一支持死刑的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審判長王碧芳。

表決結果,張文貞獲同意票51票,不同意62票;姚立明獲同意票51票,不同意62票;何賴傑獲同意票51票,不同意62票;陳運財獲獲同意票51票,不同意62票;廖福特獲同意票51票,不同意62票;劉靜怡獲同意票8票,不同意105票;王碧芳獲同意票51票,不同意62票。司法院人事案,全數不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