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選舉蓋違建? 北市建管處強拆58處「競選看板」
▲建管處將在9日前全數拆除全北市共58處違規選舉看板。(圖/北市建管處提供)
9合1選舉倒數計時17天,爲求宣傳不分紅黃藍綠政黨,全國各地佈滿「選舉看板」,但根據「臺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搭設竹鷹架的競選廣告物屬於違規建築,所以昨(5)日,臺北市政府建管處大舉拆除「17件違建」。臺北市政府建築管理工程處副總工程司洪德豪表示,爲不影響干涉選舉結果,所以不公佈涉及違建的選舉人名單,剩餘41件將在週五前全數拆除,並將向設置人收取「代拆費用」。
建管處昨日動員機具人力(含吊車、卡車、拆除工),兵分四路執行違規大型競選廣告物之拆除作業,執行首日,完成拆除17件,預計本週五可就目前列管的58件違規大型競選廣告物全數拆除完竣。
建管處表示,今日執行拆除的標的物,主要集中在北投區承德路6段及7段沿線、文山區興隆路3段(萬芳醫院前)、文山區秀明路2段、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東新街口)等處,共計拆除17件。
基於公共安全考量,「臺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第3條規定,競選廣告物之構造不得使用竹鷹架。建管處指出,所以搭設竹鷹架的競選廣告物,礙難合法化。建管處依法執行拆除作業,不分黨派,一律公平處理,特別呼籲廣告物設置人儘速自行拆除改善,否則經強制拆除後之廣告物(含支架、帆布等),概依廢棄物清理,並將收取代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