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出獄首向北檢報到 假釋期間保護管束
頂新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被判刑4年8月,於2020年初入監服刑,因與前合併執行刑已超過二分之一,獲准假釋,19日從八德外役監獲釋後,20日到戶籍所在地的臺北地檢署,向觀護人報到,開始執行假釋期間的保護管束處分。
魏應充進出北檢時都不發一語,由頂新和德文教基金會發言人歐陽劭瑋代爲表示,「董事長過去一年來跟昨天都平常心,昨晚回家後,個人粉絲團涌入上千球迷跟支持者打氣,接下來會一如以往,持續投入公益事務,爲味全龍加油,越南案也已有17項可證明無罪的新證據,會持續循司法途徑爭取清白。」
▲魏應充假䆁出獄隔天向臺北地檢署報到。(圖/記者劉昌鬆攝)
魏應充2019年間,因越南油品案遭判刑5年9月定讞,再加上先前已服刑過的食品標示案等,共8罪,合併定執行4年8月,魏在2020年1月8日再次入監377天后,因總服刑過半且表現良好,報請假釋獲准,臺中高分院裁定付保護管束。
由於魏應允的戶籍地在臺北市,按照規定假釋後24小時內需於臺北地檢署報到,未來他也需就近進行假釋後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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