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雨綢繆 中市府通過公債自治條例

爲達到財政獨立自主性、降低利息支出,臺中市政府制定《臺中市公債及臺中市市庫券發行自治條例》草案,26日在市府市政會議通過。(林欣儀攝)

受通膨影響,近年來銀行利率攀升,舉債近千億元的臺中市政府也吃不消,爲防範未來可能持續升息,臺中市財政局研擬《臺中市公債及臺中市市庫券發行自治條例》草案,26日在市政會議通過,將送市議會審議。財政局長遊麗玲表示,自治條例的制定是未雨綢繆,目前市府尚未有發行公債的計劃。

財政局研擬的《臺中市公債及臺中市市庫券發行自治條例》草案26日經市政會議通過。財政局解釋,目前市府籌措資金的方式是向金融機構借款,爲增加籌措資金管道,可支應臺中市重大建設、債務償還並達到調節市庫收支的目的,特別研擬此條例,盼降低利率波動風險。

臺中市長盧秀燕表示,政府資金調度有些地方必須舉債,若都向金融機構借款,爲避免受制於人,且中央也鼓勵地方政府發行公債以調度預算,並可達到財政獨立自主性、降低利息支出,目前部分直轄市發行公債已行之有年,中市透過訂定自治條例盼有一定的紀律,達到開源與節流。

財政局長遊麗玲表示,過去幾年臺灣各銀行利率低,2021年底爲最低點、利率約0.43%,到今年初攀升至高點,今年8月利率達1.63%,近2年差了數倍,若以利率1.63%爲基準,臺中市府目前1年以上未償公共債務920億元、未滿1年未償餘額20億元,總計近千億元舉債計算,1年利息多達16億元,透過發行公債方式若能降息1碼,即可節省利息支出達數億元。

遊麗玲強調,臺北、高雄都有發行公債,高雄債務有高達58%是透過發行公債籌措,新北則發行市庫券;公債發行應視利率走向決定,目前市場利率在高點,市府暫無發行公債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