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法捕撈遭美列非法漁業清單 漁業署:查如違法即開罰
美國商務部海洋暨大氣總署(NOAA)於2021年8月12日發佈2021年度提交國會之「國際漁業管理改善報告」,其中指出包括我國在內7國漁船涉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IUU)漁業行爲,以及29國未對海龜混獲採取與美國等效之措施。漁業署表示,打擊IUU是我國一貫的政策,對美方報告中所指涉事項,漁業署將盡速與美國諮商,並就涉案漁船進行調查,倘查有涉IUU漁業行爲之具體實證,將依「遠洋漁業條例」相關規定予以裁罰。(綠色和平提供)
美國商務部海洋暨大氣總署(NOAA)於2021年8月12日發佈2021年度提交國會之「國際漁業管理改善報告」,其中指出包括我國在內7國漁船涉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IUU)漁業行爲,農委會漁業署表示,美方將與涉及IUU漁業行爲之國家進行諮商,以於2023年向美國國會提交年度報告時,我將進洽美方瞭解該等違規細節,若查有不法即依「遠洋漁業條例」相關規定予以裁罰。
漁業署指出,美國發布的「國際漁業管理改善報告」是引據非政府組織所提供的報告,NGO訪談曾在我漁船工作之外籍船員指稱,2018至2020年間於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美洲熱帶鮪魚委員會(IATTC)、國際大西洋鮪類資源保育委員會(ICCAT)水域作業之13艘我國籍漁船涉有違反鯊魚鰭身比、禁捕鯊種以及轉載等規定,因此列名我國涉及IUU漁業行爲。
漁業署指出,美方之前並未就前述涉嫌違規漁船訊息與我方聯繫查證,而依據美國規定,美方將與「國際漁業管理改善報告」中涉及IUU漁業行爲,以及未就混獲物種採取與美國等效措施之國家進行諮商,以於2023年向美國國會提交年度報告時,證明該等國家已採取適切措施解決所稱違規情事,但是該份報告並未指出所有涉及違規漁船船名以及實際違規細節,又指涉違規期間多已事涉2-3年前行爲,漁業署將進洽美方瞭解該等違規細節,以進一步調查。
漁業署表示,我投入相當多管理資源以善盡船旗國責任,以往漁業署亦曾接獲NGO通報,就該等組織提供訪談漁船船員認爲漁船有違規的資料,以港口檢查、船員訪談等確認漁船是否有確實不法情事,若查有不法即依「遠洋漁業條例」相關規定予以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