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吸的又不是毒品,爲什麼要拉着我戒毒!

當你知道某個人正在戒毒醫院接受戒毒治療,你會想到什麼呢?會猜測他是吸食了海洛因、冰毒、麻古還是K粉、搖頭丸這些嗎?

那麼,如果此時告訴你,這個人吸食的東西並沒有被列管爲毒品,你是不是會很疑惑:既然不是毒品,爲什麼要戒毒?

同樣的問題,我們醫院的醫護人員在接治部分物質成癮患者的時候總是聽到:

“我去查過的,笑氣又不是毒品,我吸兩口怎麼了?憑什麼要我戒毒?”

“右美沙芬不是毒品吧,那爲什麼要到醫院來戒?”

“你們看看替來他明是毒品嗎,就讓我戒毒!”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看一下“毒品”這兩個字的定義。當我們提到“毒品”這兩個字的時候,一般就是指法律定義上的毒品,我國在法律上對毒品的解釋爲: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它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從這個定義上來看,以上提到的笑氣、右美沙芬、替來他明都不是法律意義上的毒品,但我們卻依然要求吸食這些物質的人到專門的戒毒醫院進行戒毒治療,這是因爲法律對一種物質進行列管有明顯的滯後性。

就以去年10月份列管的依託咪酯爲例,在去年10月份之前,依託咪酯並不是法律意義上的毒品,因此吸食依託咪酯不能說是吸毒,但危害卻是十分嚴重的。

我院去年收治了1000餘例依託咪酯的患者,其中大部分爲青少年,年齡最小的吸食者甚至只有13歲;且依託咪酯的流行十分迅速,去年1月份只收治了幾位患者,到了7月份就收治了200多位;吸食依託咪酯可產生情緒障礙,出現脾氣暴躁、傷人毀物、肇事肇禍等情況,甚至有人因爲吸食依託咪酯而自殺身亡。

因爲依託咪酯造成的危害性巨大,因此最終被列管爲了毒品。由這個例子我們就可以得出一個結論:一個物質不是因爲列管成了毒品所以才危害性大,而是因爲其危害性大的特質被發現了,所以才被列管爲毒品的。

相同的例子還有合成大麻素。合成大麻素現如今也是法律意義上的毒品,但在2022年5月1日被正式列管的,在此之前吸食合成大麻素嚴格意義上來說也不算是吸毒。

但我們能說,在列管爲毒品之前,吸食這些物質的危害性就比列管以後小嗎?這肯定是不符合邏輯的。

因此,我們就能得出結論:之所以吸食笑氣、右美沙芬、替來他明等尚未被列管的物質也要進行戒毒治療,就是因爲這些物質進入人體以後會對人體造成和吸毒類似的危害,只是因爲法律制訂的滯後性,這些物質還沒有被列管而已,也許過段時間就會被列管了!

康達君小提示:如果本人或者身邊有人正在吸食成癮物質,哪怕尚未被列管爲毒品,都請儘快到專業的戒毒醫院進行戒毒治療,這樣不僅是爲自己的身體健康考慮,更是因爲,這些物質可能在不久之後就被列管,到時候再繼續吸食,性質就更爲惡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