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這項補助,詳細答疑來了!

4月8日,市住建局發佈通知,明確決定,大江資訊推送該信息後,不少市民對政策調整以及延續時間等提出疑問。大江資訊記者就相關問題進一步諮詢市住建局相關科室負責人,並做如下解答:

01

如何理解“在我市非企業單位就業創業”?

答:申請人申請補貼時的工作單位不是在我市市場監管部門登記註冊的企業,如機關、事業單位、高校、醫院、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等。

02

如何理解“在我市社會保險費繳費滿12個月”?

答:申請人需提供已在我市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的證明材料,且申請時需在非企業單位正常繳納社保(含個人繳納),其餘時間無繳費單位限制。

03

若申請補貼的房屋爲共有,其中一名共有人申請了青年英才購房補貼,另一方是否可以申請人才安居保障補助政策?

答:不可以,已享受過同類型補助政策的不可以再申請人才安居保障補助。人才安居保障補助以家庭爲單位進行申請,配偶視同享受政策,如房屋有共有人,則共有人也視同享受政策。

04

《關於明確執行人才安居保障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蕪市建〔2024〕29號)申請截止時間是什麼時候?

答:目前暫無申請截止時間,如文件截止,將提前予以公佈。

05

首套房如何認定?

答:1)首套房認定以我市房地產交易和不動產登記系統查詢已辦理不動產權登記信息爲準。申請人購買商業、辦公或倉儲等非住宅用房後,又購買首套普通住宅房的不影響首套房認定。

2)申請人在簽訂一手房購房合同(網籤)或二手房登記時點之前,在我市房地產交易和不動產登記管理系統中存在房屋所有權登記信息所有權轉移、註銷及夫妻變更登記信息的,以及拆遷補償的,新購房屋不認定爲首套房。

3)婚後新購房的,房屋無論是單獨所有、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夫妻雙方任何一方在簽訂一手房購房合同(網籤)或二手房登記時點之前,在我市房地產交易和不動產登記管理系統中存在房屋所有權登記信息以及所有權轉移、註銷、變更登記信息的,新購房屋不認定爲首套房。

4)離婚或喪偶後購房,申請人在簽訂一手房購房合同(網籤)或二手房登記時點之前,在我市房地產交易和不動產登記管理系統中存在房屋所有權登記信息以及所有權轉移、註銷及原夫妻變更登記信息的,新購房屋不認定爲首套房。

5)夫妻任何一方婚前購房,未申請過安家補助,婚後再購房不可以申請安家補助,但婚前所購房滿足購房時點補助申請條件的,可以認定爲首套房。

6)夫妻任何一方婚前購房,未申請過安家補助,離婚後再購房不可以申請安家補助,但婚前所購房滿足購房時點補助申請條件的,可以認定爲首套房。

06

申請人須提供哪些材料?

答:1)在蕪就業創業人才安居保障補助申請表(申請人可到各區辦理部門領取)。

2)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異的提供離婚證;已婚需另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不動產權證書上有兩個及其以上的共有人,提供所有產權人的身份證、戶口本)。

3)所購房屋不動產權證書(一手房需附購房合同)。

4)所購房屋契稅完稅證,購房發票。

5)申請人學歷證書,或專業技術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

6)申請人提供累計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且申請時仍持續繳費的就業證明材料。

注:查驗原件,收取複印件。

▍記者:週一平 實習生 袁寧馨

▍編輯:郭安妮

聲明: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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