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代理教師體罰特教幼童「罰太輕」 宜縣府將重啓調查
宜蘭縣某國小附設幼兒園特教班發生教師體罰幼兒案件,甚至踹踢、捆綁幼童餵飯等,該名施暴代理教師遭裁罰停聘1年。(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宜蘭縣某國小附設幼兒園特教班發生教師體罰幼兒案件,甚至踹踢、捆綁幼童餵飯等,該名施暴代理教師遭裁罰停聘1年,昨日立委質詢時,批停聘1年是教保員條例中情節重大的「最輕罰」。縣府表示重啓調查並在27日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立委陳培瑜、範雲、陳俊宇及人本教育基金會日前開記者會踢爆,宜蘭某公立國小附設幼兒園1名無照林姓代理教師體罰學生案件,多位家長髮現小孩放學回家常有傷口、瘀青、情緒不穩、害怕上學等狀況,詢問下才知竟遭捆綁餵飯、強迫智能障礙幼童拉筋、念數字,甚至踹踢未在時間內完成動作的自閉症幼童等惡行。
宜蘭縣政府依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情節重大」裁處,1年不得聘任、任用或進用爲教保服務人員、處罰6萬元,同時公佈名字於不適任教師系統,全案秉公處理,絕無徇私包庇。另針對教保服務機構負責人依規定處罰6000元,勒令限期改善。
昨部分立委指出如此情節重大的不當體罰案,教師只被縣府停聘1年,相較於嚴重體罰情節,1年算是輕罰,凸顯現行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的重大缺漏。縣府教育處說,該代理教師在校服務不到2個月,學校知悉不當體罰即通報,並要求該師不可接觸學生,後來老師申請離職,學校也重新聘到有特教資格的代理老師。
縣府教育處今表示,教師不當體罰幼童的行爲樣態,有1至4年及終身不得進用、任用或進用爲教保人員等規定,遂決定重啓調查,依教師的違法行爲、發生頻率、犯後態度、幼生受傷情形等綜合評估,重新審議處理。目前已收到教育部函示,在27日前會完成調查並送國教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