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網信辦通報一批涉網違法違規典型案例

一、製造網絡謠言和虛假信息

案例1:7月中旬,楊某在西安城六區中考普高線公佈前,通過短視頻賬號發佈“西安城六區普高分數線506分”的信息,與實際公佈的城六區普高線不符,誤導師生家長,擾亂社會秩序和網絡傳播秩序,造成不良社會影響。西安市公安部門和網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對謠言編造發佈者楊某依法給予罰款並註銷賬號的行政處罰。

案例2:11月下旬,賈某某等人在網絡平臺發佈“西安結婚可領取1500元”的視頻信息並在網上大量轉發。經民政部門覈實,該信息爲謠言信息,存在混淆視聽、欺騙公衆,擾亂公共秩序和網絡傳播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爲。西安市公安部門和網信部門對賈某某、蔣某、鄭某某進行批評教育,責令清除不實信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對涉案人員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

二、“自媒體”無底線博流量

案例3:8月下旬,徐某在其短視頻賬號發佈要素不全、真假難辨,違反教育、房地產等領域國家政策的違法違規信息,誘騙公衆點擊瀏覽,擾亂公共秩序和網絡傳播秩序。西安市網信、住建部門對賬號持有人徐某進行聯合約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用戶賬號信息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對其進行警告批評,責令清理違規信息,對賬號作出暫停內容更新的處理。

案例4:9月中旬,李某等人爲吸眼球、博流量,假冒熱點事件當事人,擺拍發布含有“外地人不配在本地打拼嗎”“外地人怎麼了就要低人一等嗎”的短視頻,以虛構、歪曲等方式炮製事件原因、細節、進展等,製造虛假熱點,以假亂真欺騙公衆,嚴重擾亂公共秩序和網絡傳播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西安市公安部門依法對主要策劃組織者李某、李某某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其他涉案人員依法接受調查。

三、網上侮辱誹謗他人

案例5:6月中旬,周某爲泄私憤,將他人的個人身份證件、隱私內容發至社交平臺,並配以侮辱性文字,對他人進行攻擊謾罵,故意挑起矛盾、製造對立衝突;吳某、孫某對相關信息再次轉發傳播,嚴重影響受害人的正常生活,擾亂社會秩序和網絡傳播秩序。公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對周某、吳某、孫某給予罰款的行政處罰。

四、違規開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

案例6:7月下旬,丁某在未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的情況下,通過其“自媒體”賬號多次集納、編髮具有新聞屬性的時政新聞信息。西安市網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用戶公衆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對賬號持有人丁某進行約談,對其批評教育,責令清理違規信息,對賬號作出暫停內容更新的處理。

案例7:11月中旬,某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的網站在無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的情況下違規採編發佈大量具有新聞屬性的時政新聞類信息。西安市網信部門會同公安、市場監管部門對公司法人楊某某開展聯合約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對涉事網站作出責令關閉的行政處罰;對網絡主體企業涉嫌超範圍經營、違規牟利等問題移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和稅務部門調查處理。

五、未履行網站主體管理責任發佈違法違規信息

案例8:6月上旬,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網站未履行網絡安全管理責任,公司網站被篡改爲博彩賭博、盜版侵權網站,頻繁發佈賭博、色情網址、APP鏈接,引誘網民點擊、下載,擾亂社會秩序和網絡傳播秩序,西安市網信部門和公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對公司法人付某某批評教育,給予關閉網站的行政處罰。

六、違規開展數據處理活動

案例9:12月上旬,某科技有限公司在未經備案的情況下,違規集納提供境外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程序,未使用合法來源的數據和基礎模型,向未進行真實身份信息認證的深度合成服務使用者提供信息發佈服務,未設置便捷用戶申訴和公衆投訴、舉報入口,存在嚴重安全風險。西安市網信部門和公安部門對公司法人王某某開展聯合約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對公司法人王某某批評教育,作出責令整改並立即下架違規服務程序,停止相關服務功能的行政處罰。

來源:網信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