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稱「時代蟑螂」 花敬羣再摃邱顯智:邏輯有問題
內政部次長花敬羣(見圖)日前於立院內政委員會迴應立委陳椒華質詢,表示現階段沒有做《囤房稅》的條件,配套措施也做不出來,一直倡議《囤房稅》的人,自己要負責任。(王英豪攝/本報資料照片)
《住宅法》明訂政府應定期蒐集、公佈租賃市場的供給、需求價格,但內政部自103年後就未更新,引發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不滿,今在立院質詢時要求次長花敬羣在1周內,提出內政部對租賃市場的資訊揭露到底做了什麼。結果引來花敬羣回嗆「邏輯有問題」,並強調政策規劃不是要把什麼事都弄清楚才能做,「可以彙整的資料我是可以整理啦,但你不要一直給我『搓』(臺語發音)」。
根據《住宅法》第47條規定,「爲引導住宅市場健全發展,主管機關應定期蒐集、分析及公佈下列住宅資訊:一、租賃與買賣住宅市場之供給、需求、用地及交易價格。二、經濟或社會弱勢者之居住需求、住宅補貼政策成效。」
對此,邱顯智今質詢花敬羣時指出,該法修訂至今已逾4年,但爲何內政部對於租賃市場租金單價的揭露,卻在103年後就不再更新?花敬羣表示,過去確實有相關資料,但後來發現資料來源都是來自民間,數據真實性有待檢討,因此可能就不再更新。
邱顯智說,在《住宅法》明確規定政府必須定期公佈資料的狀況下,內政部若認爲民間數字有問題,難道不該自己去調查?這使得目前出租房屋的租金是多少都是一片漆黑,「內政部能不能在1個月內把資料補上去?」
但花敬羣仍強調,「我剛剛已經說了,以前的資料是從民間來的,是不是真實還需要做檢討。」他並說,「市場確實有資料,但不是說政府要馬上來掌握。」
對此,邱顯智不滿地說,除了《住宅法》之外,中央的行政命令其實也要求內政部對於租賃市場的資訊揭露必須有月報、季報、年報,就算做不到月報,至少要有年報吧?花敬羣仍僅迴應,「房價的部份我們有做啊!」
邱顯智強調,如果這些基礎數據官方無法掌握,對於《住宅法》要求「經濟或社會弱勢者之居住需求、住宅補貼政策成效」,內政部是要如何掌握?因此,掌握數據應該是「最起碼」的事情,他要求內政部在1周內提出報告,說明內政部在這些年內對於相關法令規定做了哪些事。
花敬羣似乎忍不住怒氣,當場回嗆「以前當老師的時候,都會告訴學生做研究不是什麼都弄清楚才研究,對不對,這種東西不是最起碼的,這是邏輯有問題啊!這是邏輯有問題啊!」
花敬羣說,在現實環境下,有些事情政府不一定可以掌握,「還是要有合理的要求啦」,「你不要一直給我『搓』(臺語發音),可以彙整的資料我是可以整理啦,但你不要一直給我『搓』(臺語發音)」。由於花敬羣始終未允諾答覆資料的時間,雙方最後仍是未有任何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