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犀利人妻》! 情婦住同棟樓 元配被瞞23年

元配小三同社區23年,男享齊人福。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北市一名丁姓男子情婦住在樓上樓下,兩人並生下小孩,元配卻被矇在鼓裡長達23年,今年初元配得知後怒告通姦,但因通姦罪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依規定追訴期只有五年,丁妻無法證明老公與情婦近幾年仍持續發生關係檢方只能以追訴時效消滅不起訴。

▲父外遇,兩子意見不合,各顧各車行

這起案件宛如偶像劇《犀利人妻》翻版,丁男(66歲)是計程車老闆,住北市民生社區某知名社區大樓。據瞭解,丁男和妻子住在大樓內15樓,他的情婦陳姓女子住同社區7樓。

今年初,丁妻與陳女發生口角,陳女脫口說出,「妳老公跟我上牀,連小孩都生了,妳還不知道?」丁妻追問老公,丁承認與陳女在78年間通姦,隔年產下一女,目前已是大學生

丁妻在震驚之餘決定提告,她的委任律師主張,丁男及陳女通姦絕對不只一次,絕對是長時間的「連續犯」;臺北地檢署調閱戶籍謄本,確認兩人育有一女,推算髮生關係懷孕的時間是23年前,但因沒有近年發生性關係證據,逾越追訴時效,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