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7軍官成共諜 退役上校重判20年
劉姓空軍退役上校赴大陸經商,遭大陸情治單位收買,吸收並透過7名海、空軍現役軍官刺探國安資料,被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起訴。高雄高分院25日宣判,劉姓退役上校重判20年,1670餘萬元犯罪所得沒收。(本報資料照片)
劉姓空軍退役上校退伍後赴大陸經商,遭大陸情治單位收買,吸收並透過7名海、空軍現役軍官刺探國安資料,被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起訴。高雄高分院昨日宣判,劉姓退役上校重判20年,1670餘萬元犯罪所得沒收,其餘涉案軍官被判刑2至20年6月不等徒刑,其中還有夫妻檔,量刑已爲近年最重。
2013年間,劉姓空軍上校退役後到大陸經商,期間大陸情治單位吸收,要求他返臺幫忙發展組織,透過原有人脈找現役軍人,刺探軍事機密,並開設空殼公司以掩護陸方支付的非法報酬,劉嫌吸收對象以空軍、海軍爲主,只要獲得臺灣國安情資,依據機密程度不同,每筆可獲得數萬至10萬元不等報酬。
調查局國安站接獲情資,粗估該組織發展已達8年,高雄高分檢指揮調查局搜索劉男等人住處、公司及營區,除帶回劉姓退役上校,另查出孫姓中校、龔姓少校、劉姓女少校等7人涉案,今年4月初,檢方偵查終結,依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起訴7人。
高雄高分院於25日宣判,劉姓退役上校被違反國安法爲大陸發展組織罪判處20年,1670餘萬元犯罪所得一併沒收。另外,孫姓中校疑因債務問題遭吸收,並與其妻子劉姓女少校在部隊蒐集情資,2人涉案情節最重,孫被依交付國家機密於大陸地區等罪,合併判刑19年6月,褫奪公權3年,96萬元犯罪所得沒收;劉姓女少校依交付機密於敵等罪合併處20年6月,褫奪公權4年。
至於龔姓少校被判刑3年6月、鄧姓少校則處2年、劉姓現役少校無罪,另外還有1名林姓男子負責成立空殼公司,依公司法判6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此外,該案偵辦審理期間,檢察官發現其中有份機密資料,是由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負責地勤的鄭姓少校級泄露,也已被檢方起訴,正由高分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