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通牒72小時正面迴應 臺灣對菲外交手段趨強硬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廣大興28號」案事發第4天,中華民國政府向菲律賓政府提出4項嚴正要求,下通牒72小時內正面迴應,否則將祭出凍結菲勞申請等多項制裁措施,相較於2年前「臺嫌遣陸」案,對菲國施加壓力更爲升高。
2011年2月2日,菲律賓政府將14名中華民國籍通信詐欺犯嫌以專機交給中國大陸,中華民國政府提出嚴正抗議,對於菲國表示「深切遺憾」但未道歉,外交部在事發5天后,2月7日宣佈將召回時任駐菲律賓大使李傳通,並採取相對應措施,包括嚴格審查各類菲律賓勞工來臺的簽證申請案件、取消菲籍人士(持憑美、加、日、英、歐盟申根及澳紐等國之簽證)適用「東南亞五國人民來臺先行查覈作業系統」,以網路登錄免簽證入境中華民國的待遇。
菲律賓總統艾奎諾三世(Benigno Aquino III)派特使羅哈斯(Manuel Roxas II)赴臺說明事件始末,羅哈斯2月21日抵臺,雙方達成多項共識,菲國進行國會、司法及行政調查,並懲處相關官員,臺灣也取消對菲勞限制措施,全案在3月底落幕,李傳通3月24日回到菲律賓,持續雙方洽談司法互助機制及經濟夥伴協議的工作,臺菲司法互助已於日前談妥簽署。
屏東琉球籍漁船「廣大興28號」9日遭菲律賓公務船開火攻擊,造成65歲船員洪石成中彈身亡。外交部11日發佈新聞稿表示,「廣大興28號」11日拖返小琉球大福港,檢察官登船蒐證,發現環繞全船體有52個彈孔,洪石成遭彈擊身故情景悽慘,菲國公務船對臺灣毫無武裝的漁船連續掃射,致人於死,冷血暴力行爲令人髮指,菲方正當防衛或自衛說法完全無法成立。
馬總統在晚間召開國安高層會議,總統府發言人李佳霏深夜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表示,中華民國政府向菲律賓政府提出4項嚴正要求,第一、正式道歉;第二、賠償損失;第三、儘速徹查事實嚴懲兇手;第四、儘速啓動臺菲漁業協議談判。
自5月12日零時起算,72小時內若未獲菲律賓政府正面迴應,中華民國政府將採取下列措施,以示抗議,第一、凍結菲勞的申請;第二、召回中華民國駐菲律賓大使;第三、要求菲律賓駐臺代表返回菲國協助妥善處理本案。
總統府表示,對於菲律賓公務船槍擊中華民國籍漁船「廣大興28號」,造成漁民洪石成傷重亡故,該漁船失去動力漂流,事發後菲方公務船更置之不顧,明顯違反國際海洋法,悖離人道精神,菲方一再卸責推諉,中華民國政府絕不接受。
相較於「臺嫌遣陸」案的折衝,臺灣官方對於「廣大興28號」案措詞更爲強烈,若菲方3天內未正面迴應,政府將立即實施凍結菲勞的申請等3項抗議措施,這還只是第一波,只要菲律賓持續不正面迴應,中華民國政府很快就會實施第二波抗議措施,臺灣祭出的強硬手段也更加強烈。
►►►【圖集】菲律賓女發言人記者會後嬉皮笑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