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週辯論廢死否 傅崐萁:死刑為社會正義最後防線

大法官於4月23日就死刑是否違憲,展開憲法法庭辯論,7月作出相關判決。國民黨團今上午舉行記者會,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先進民主國家如美國或與臺灣民情相似的日本、新加坡等,皆未廢死,死刑是社會最後一道正義的防線。記者屈彥辰/攝影

因37名死刑定讞待槍決的死囚,主張死刑侵害生命權,聲請憲法審查,大法官於4月23日就死刑是否違憲,展開憲法法庭辯論,7月作出相關判決。國民黨團今上午舉行記者會,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先進民主國家如美國或與臺灣民情相似的日本、新加坡等,皆未廢死,死刑是社會最後一道正義的防線。

傅崐萁表示,全國超過7成5的民衆反廢死,執政黨目前未給國人答案。國人看到華山性侵殺人分屍案、臺南殺警案、高雄城中城縱火案造成46死等,這些重大惡行的犯罪者不會被判死刑,可預見未來還會有多麼重大刑案會發生。

傅崐萁指出,詐騙集團橫行,求職民衆遭威脅淪爲詐騙工具,活摘器官等,行徑令人髮指,豈可輕言廢死?這個國家生病了,有一羣人爲了追求虛名,置全國百姓於險境。

傅崐萁表示,若大法官早形成心證,憲法法庭的辯論只是過場,國民黨團對國人的安全,憂心忡忡。當社會保護傘被憲法法庭瓦解後,臺灣百姓又能如何安居樂業?警察未來執法又該如何自保?

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籲大法官,對於死刑存廢議題,千萬不要擴權,侵犯立法權。亂世用重典,若不能給惡行重大、泯滅人性、天理不容的罪犯適當處罰,臺灣將成爲這些人的犯罪天堂。

林思銘強調,從大法官釋字第194號、第263號、第476號等歷次大法官解釋、議決中可知,大法官認爲死刑爲法定刑並無違憲,死刑是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與憲法第15條生命權、第23條比例原則並無牴觸。

林思銘認爲,死刑存廢可討論,但在刑事政策及立法者尚未做出改變前,不該由司法院決定死刑的存廢,大法官不應介入死刑存廢的議題,不應推翻過去3次已宣告合憲的大法官解釋。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表示,「法庭之友」2月15日向憲法法院提出申請書,4月9日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將「死刑是否合憲?」法律意見書,送交到憲法法庭。

翁曉玲表示,國民黨團提出的「法庭之友」法律意見書包括六大面向。一是法制史從未廢死;二是司法釋憲承認死刑存在;三是主流民意反對廢死;四是廢死非絕對價值,非國際強制;五是美國經驗爲不輕言違憲,強調比例原則、正當程序;六是死刑存廢屬立法權,非司法權。

翁曉玲強調,在民主制度之下,國會制定法律向來是整體法律秩序的核心,憲法法庭必須基於司法自制原則,不要介入如「廢死」如此高度爭議的立法政策,若不能謹守法的界線而宣告死刑違憲,將會面臨對抗多數決的困境,引發社會上對欠缺民主基礎的司法機關,有過度干預的疑慮,折損司法威信。

翁曉玲認爲,國民法律感情認仍有存在死刑的必要。除非當國民對法律感情出現變化,感受到死刑是殘忍不堪時,這時再由立法者,依據民主與法制程序修法廢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