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行文 建議解除黃鈺惠職務
雲林縣政府建議解除虎尾鎮農會總幹事黃鈺惠職務,對此黃鈺惠表示無法接受。(本報資料照片)
雲林縣虎尾鎮農會理事長丁榮義與總幹事黃鈺惠因理念不合多次互嗆,雙方並因理、監事候選人資格等事宜互指對方違法,加上雲林地檢署查獲會員代表候選人賄選、雲林縣政府行文農委會與虎尾鎮農會建議解除總幹事黃鈺惠職務,讓虎尾鎮農會選情更加複雜。
丁榮義去年將黃鈺惠考績打0分,雙方交惡正式浮出檯面,本月2人又因理、監事候選人資格認定、召開會員代表大會事宜互摃,甚至揚言提告,引發農委會與雲林縣政府農業處的意見相左,農會選戰由地方延燒到中央,引發各界關注。
雲林縣政府於本月20日針對虎尾鎮農會理事長函送理、監事資格審查會議紀錄及候選人名冊案發表聲明,指本案實因農會總幹事刻意阻撓、怠忽農會選舉任務等不作爲問題,實際上已無法得其副署,因此才同意理事長以農會負責人身分,將相關資料報送縣府備查。
對此,農委會於本月24日行文雲林縣政府,表示縣府所轄虎尾鎮農會的理、監事合格候選人名單尚未公告,而相關資格審查會議與程序仍多所疑慮,建請縣府輔導該農會再次召開審查小組會議確實依法審查,以避免相關紛爭。
不料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本月24日雲林縣府行文農委會與虎尾鎮農會,指總幹事刻意以行政問題,違法迫使會員代表大會未能依縣府排定的期程召開,顯已嚴重破壞制度、危害會員代表權益、阻撓農會選舉任務及影響農會運作,請依農會法第46條解除黃鈺惠總幹事職務。
黃鈺惠對此強調,她依法參與理、監事資格審查會議,並提供100多頁會議紀錄內容,但縣府卻選擇性相信理事長丁榮義送審的會議紀錄,明顯包庇,更沒有阻撓會員大會的召開,實在無法接受解除職務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