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重新規定地價 平均每戶地價稅稅額少127元

▲2020年地價稅開徵記者會 。(圖/記者吳靜君攝)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今年全國地價稅開徵戶數爲854萬戶,開徵稅額爲911億元,與2019年相比,開徵戶數增加1.29%,稅額成長0.99%,主要是因爲納稅義務人土地所有權變動、使用情形變更及公告地價調整所致。每戶平均稅額1萬672元,較去年的1萬799元平均稅額減少127元。

另外依據統計,今年自用住宅戶數爲360萬戶、稅額爲60.87億元,平均每戶1688元,相較於去年又減少了24元左右,而就六都的自住戶數和地價稅額來看,臺北市戶數有51.7萬戶、稅額25.24億元;新北市82.5萬戶、稅額11.1億元;桃園市39.5萬戶,稅額4.07億元;臺中市35.7萬戶,稅額2.78億元;臺南市26.8萬戶、稅額3.29億元;而高雄市49.7萬戶,稅額6.84億元。其中,只有臺中市的稅額是較前一年減少,減少幅度19.19%。

▲六都自用住宅戶數和地價稅額。(表/記者吳靜君、資料來源/財政部提供)

而2020年重新規定地價,全國平均調降0.66%,縣市僅微幅調整,但是臺中市大幅調整20.06%,根據資料顯示,臺中今年重新規定地價,是考量當年公告土地現值、前次公告地價和地方財政需要、社會經濟情況民衆地價稅負擔能力原則評估後提地價及標準地價委員審議,合理反應是價變動情形,調整後全市九成以上民衆受益。

公告地價調整雖會使地價稅收減少,但是臺中市近年經濟發展狀況良好人口增加、投資建設蓬勃土地交易熱絡,所以土地增值稅契稅、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印花稅等稅收增加可以挹注市庫、彌補財務損失,不會影響市政建設。但是因爲臺中市一口氣調整公告地價超過兩成,地價稅額也較去年短少不少,去年臺中市的地價稅額還有80.88億元、今年僅剩下60.86億元,足足少了20億元以上。

公告地價是指政府辦理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時,在當年1月1日所公佈的土地價格,以作爲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的參考,土地所有權人在公告30日內自行申報地價作爲地價稅課稅的依據。依據平均地權條例第14條規定,政府每兩年重新規定地價一次,2020年適逢重新規定地價年度,根據資料顯示,各縣市今年調整地價平均調幅爲0.66%,佔市價還未達兩成僅爲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