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訴法判決改採大法官法定總額 司法院:運作上會窒礙難行!

司法院副秘書長黃麟倫。(楊亞璇攝)

《憲法訴訟法》修法草案21日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將大法官「現有總額」明定爲15人。司法院副秘書長黃麟倫表示,11月1日開始下任大法官能否順利產生,大家有疑慮,萬一沒辦法順利產生,這次修法草案要將現有總額訂成法定總額,將來運作上會產生窒礙難行,目前聲請釋憲98%都是人民聲請,只有極少數是機關衝突,已審查受理的138件人民權利如何保障?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審查翁曉玲等人所提憲法訴訟法第4條、第95條條文修正草案,黃麟倫等人列席。藍綠經過150分鐘的程序發言及會議詢問後,國民黨立委羅智強等人提案停止程序發言及會議詢問,國民黨以人數優勢表決通過,接着進入提案說明、機關代表報告及詢答階段。

黃麟倫發言時表示,11月1日開始,下任大法官能否順利產生,大家都有疑慮,司法院認爲大法官萬一沒辦法順利產生,這次修法草案,要將現有總額,訂定成憲法訴訟法法定總額,將來運作上就會產生窒礙難行,請委員多加斟酌。

黃麟倫指出,憲法訴訟法其他條文,甚至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條文,現有總額都不是法定員額,不是隻有憲法訴訟法,其他法律也相同,大法官解釋就有現有總額含義,不是憲法訴訟法訂定後才這樣,歷來解釋都是如此,變動現有總額含義,與相關法制一致性,有斟酌餘地。

黃麟倫也說,目前聲請釋憲98%都是人民聲請,只有極少數是機關衝突,如果因此導致憲法法庭無法運作,會對人民權益有相當的影響。

他說,委員垂詢說憲法法庭與大法官解釋駁回率高,但不管多高,都是經過大法官審查後的結果,與沒辦法運作、連審查機會都沒有,恐怕不太一樣。

黃麟倫強調,目前雖然很多審查沒通過,但依照憲法法庭公告,已經有138件審查通過且受理,如果憲法法庭11月1日開始運作困難,已經審查受理的138件人民權利如何保障,請委員斟酌。

黃麟倫最後呼籲,憲法法庭是人民基本權最後保障,維護它能夠順利去行使,相信不只是司法院,也是國人共同期待,這次修法,請各委員三思,附帶憲法訴訟法95條修正,也請委員再加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