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合憲 總統:尊重司法審判強化社會安全

憲法法庭20日針對死刑釋憲案做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刑法以死刑爲最重本刑部分,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合憲;圖爲媒體齊聚在憲法法庭外,聚焦釋憲案結果。(郭吉銓攝)

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爲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今下午3時在司法院憲法法庭宣判,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總統尊重憲法法庭對死刑制度合憲性的判決結果,也期待相關部門依判決意旨修正配套法規,以符合程序正義、人權價值,讓法制度更加完善。

郭雅慧說明,我國迄今未廢除死刑,這次憲法法庭判決認爲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死刑制度合憲,並要求應有嚴謹的配套程序,這是臺灣司法重要的里程碑。

郭雅慧進一步說明,總統理解臺灣社會存在多元聲音,期盼全體國人以理解、包容、尊重的態度,持續對話溝通;政府也會落實社會安全網,加強被害人保護,並期望朝野共同協力,讓我國法制既能維護社會治安,也更符合人權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