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代一票買500被起訴 還遭選民拒收賄款  

▲一票買500元,鄉代候選人夫妻涉賄,雙雙被起訴。(圖/記者唐詠絮翻攝,以下同)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檢選前5天,偵辦永靖陳姓鄉代候選人夫妻,以一票5百元賄選,搜出預備賄款與樁腳主動交付的賄款共11萬餘元,遭檢方聲押獲准。28日檢方將陳姓候選人夫妻與劉姓、遊姓王姓3名樁腳,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法》提起公訴,而該候選人不僅遭起訴,還是該選區最少票的落選人。

▲一票買500元,鄉代候選人夫妻涉賄,被檢警當場查獲。

據檢方指出,陳、邱夫婦到處問人「你家幾口人?」,以每票500元,向100多名選民行賄現金買票,且已經將數萬元現金交付給10多名樁腳與選民,因檢警調及時掌握情資到場搜查,賄款都還未發放出去,其中有樁腳樁腳將買票的現金5萬元全部藏在雜物堆中,還有的主動交付,被查獲賄款共有6萬2仟500元,檢方並在總部搜出4萬3仟100元預備賄款。

▲樁腳將買票的現金5萬元全部藏在雜物堆中,被檢方查獲。(圖/記者唐詠絮翻攝)檢方指出,其中有一名選民堅決不收賄款,讓該名樁腳碰一鼻子灰,但樁腳不敢將錢收回,該名選民只好自己親自把錢拿到競選服務處,退回給陳女丈夫,並說「我是慈濟人,不能賣票!」。陳姓候選人夫妻到案後卻未坦承全部犯行,檢方認爲有串供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