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驗防疫疏失 監院檢討雙北、衛福部

本土新冠肺炎疫情今年5月爆發,發生多起民衆於醫療機構外猝死案例,監委林國明、郭文東表示,相驗後才確認是新冠肺炎確診案例,使檢警被置於染疫高風險下,使司法相驗有成爲防疫破口之虞,雙北處於染疫熱區卻未依協商會議結論,相驗時一律PCR檢驗、衛福部怠於監督,應檢討改進。圖爲民衆17日在臺北花博接種站施打第14輪AZ疫苗。(張鎧乙攝)

本土新冠肺炎疫情今年5月爆發,發生多起民衆於醫療機構外猝死案例,監委林國明、郭文東表示,相驗後才確認是新冠肺炎確診案例,使檢警被置於染疫高風險下,使司法相驗有成爲防疫破口之虞,雙北處於染疫熱區卻未依協商會議結論,相驗時一律PCR檢驗、衛福部怠於監督,應檢討改進。

監察院社福及衛環、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聯席會議昨通過林國明、郭文東調查報告,指出全國各地檢署今年5月1日至6月22日間,經司法相驗後始確認死者爲新冠肺炎確診者的案例總計24例,除其中5例死亡方式爲意外、自殺或不詳,爲「非病死或可疑爲非病死者」屬司法相驗範疇,其餘19例的死亡方式都是自然死亡,原本應由衛生機關爲行政相驗,衛生機關卻拒絕受理,迫使該類案件不得不轉爲司法相驗,徒增檢警機關困擾,造成司法資源浪費。

監委指出,疫情指揮中心6月17日邀集相關機關研商後決議,除疑爲非病死外,應由所在地衛生所或所在地醫療機構檢驗屍體。調查報告認爲,由於臺北市及新北市爲疫情高風險熱區,相驗時應一律進行PCR檢驗。但自6月18日到7月26日止,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派員到場進行行政相驗計219件,其中僅5件採檢送驗;而新北市部分,派員到場進行行政相驗計46件,其中27件仍未經採檢送驗。雙北於行政相驗時將上開決議置若罔聞,顯有明顯瑕疵及疏失,另衛福部怠於監督,均應檢討改進。

北市發言人陳智菡表示,衛福部當時沒給很明確的指引,都是靠地方自己應變。監察院做這樣的報告,北市府會虛心檢討,但監察院在這個時間點提出這份報告,感覺是中央被檢討了,才指着別人,也要做檢討。

新北市衛生局發言人高詩琪指出,指揮中心6月17日會議決議紀錄,「疫情警戒三級期間,『猝死個案』行政或司法相驗時,一律採檢執行快速核酸檢驗。」並非所有死亡個案都需採檢PCR。

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表示,會先針對雙北執行的行政及司法相驗進行督導。至於指揮中心的下一步行動,則需待詳閱監察委員的報告後,才能明確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