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檔案/十大要犯

由前警政署長莊亨岱在1984年至1990年間創立,警方針對重大暴力犯罪者,定時公佈「要案(緊急)查緝專刊」,前十名號稱十大要犯,有人被逮,就由其他人遞補。包括劉煥榮陳新發張錫銘等人,都名列其中。後爲避免助長黑道氣燄,廢止名單統一納入查緝專刊,並加入許多金融通緝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