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隊長王俊福等7人 獲選警政署績優交警人員
▲臺南市警四分局小隊長王俊福等7人,榮獲選警政署績優交警人員殊榮。(圖/警方提供,下同)
內政部警政署於11月29日舉行107年度績優交通警察及交通義勇警察頒獎表揚大會,由署長陳家欽主持,臺南市警局今年度計有7人獲選表揚,此次獲選,實至名歸。
獲獎人員分別爲四分局小隊長王俊福、二分局警員洪正偉、三分局警員沈峰名、佳里分局警員蔡鬆年及義交第二大隊第一分局中隊副中隊長張耀屯、第三大隊第二中隊歸仁分隊分隊長林文山、第一大隊第四分局中隊分隊幹事陳姿樺等7人,分別在防制及處理交通事故、執行各項專案活動交通疏導、推行清除道路障礙、交通安全宣導工作等,均有優良的表現,有效灌輸民衆正確安全駕駛及提升守法觀念。
義交第二大隊第一分局中隊副中隊長張耀屯、第三大隊第二中隊歸仁分隊分隊長林文山、第一大隊第四分局中隊分隊幹事陳姿樺等3人,能主動帶領隊員於上、下班交通尖峰時段及各項重要慶典活動,秉持服務熱忱,執行交通指揮疏導工作,尤其是第一大隊第四分局中隊分隊幹事陳姿樺,從事義交工作已14年,爲人親切,於路口交通指揮疏導工作不餘遺力,累計執行各項交通疏導時數達2150小時,更能主動協助老弱婦孺及不良於行者橫越馬路,熱心公益服務,殊堪嘉許。
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翁志宏表示獲選的員警及義交同仁,長期投入在交通事故處理與防制、交通秩序疏導、安全駕駛觀念宣導等工作的表現,獲得肯定,是一份榮譽,也是一份責任,期勉發揮標竿學習作用,並以身爲交通工作的成員爲榮,充分發揮團隊合作的精神,帶領全體交通警察及交通義勇警察同仁加強交通安全宣導、取締重大交通違規,提升交通執法及事故處理品質,提供民衆安全、順暢、優質的交通環境,同時也呼籲市民,行經路口能遵守現場員警或義交人員的指揮,並給予辛勤堅守崗位的勤務人員加油打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