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哲勝:課稅機關應負舉證責任 非納稅者負協力義務
▲崑山科技大學舉辦「法稅真改革良心救臺灣」系列論壇,財經、會計及法律相關係所學生與學者專家一同合影。(圖/主辦單位提供)
爲喚醒公民賦稅人權意識與凝聚法稅改革共識,崑山科技大學商業管理學院、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臺灣)、法稅改革聯盟與中華人權協會,在崑山科技大學聯合舉辦「法稅真改革良心救臺灣」系列論壇,前臺南市長許添財親自與會。
過勞議題持續發酵,當前人民薪資收入卻停滯17年,國家對民間徵稅如榨柳丁,年年超收千億,濫稅結果導致資方獲利縮減而紛紛出走,經濟蕭條反映在勞工的薪資上,勞工過勞只爲能餬口,國家濫稅下的社會,青年世代已自稱是絕望「厭世代」。
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董事長、前臺南市長許添財指出,造成財政困難三大因素分別爲:結構性財政赤字、民粹與官僚阻礙體制改革,國際競爭與國際化阻礙財稅自主。要解決財政赤字需進行結構性的改革,而不是讓公共建設與財政收支形成惡性循環,進而搞壞稅制。根據統計資料顯示,經濟成長不及債務累積速度,財政持續惡化,大學畢業即失業,失業人口中大學畢業比例便佔了4成,政府應多支出在鼓勵研發創新、基礎建設與教育。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院教授謝哲勝提到,從國內外房地產課稅的亂象可看出,在位者與稅務機關在課徵人民的稅時,往往忽略了憲法所保障人民的權利,他指出,租稅正義便是賦稅人權的核心,也是人權的一種保障。政府課稅必須符合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需符合正當行政程序,他並強調「課稅機關應負舉證責任,而非任意課稅後纔要納稅者負協力義務。」
呂維凱律師表示,我國稅務救濟制度不健全,國稅局開出稅單,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後,又交由國稅局「另爲適法處分」,國稅局任意再就同一事實開立稅單,人民只能永無止盡因應稅單進行救濟訴訟,猶如吳剛伐桂沒完沒了,最後只好向稅捐單位屈服、協商。他並指出最典型的案例就是稅務纏訟歷經21年太極門的稅務案,多次判決勝訴卻還是由稅捐稽徵機關「另爲適法處分」,並語重心長的說人一生的青春歲月有多少個2、30年能落在一個永無終局的爭訟之中,賦稅人權的問題值得我們好好重視。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人權觀察員周黛馨指出稅務機關行政裁量權過大,不依法課稅的濫權行爲對個人、企業,和整體經濟與競爭力影響甚深。
成功大學醫學院研究生王俊逸認爲,臺灣貧富懸殊差距最重要的解決關鍵,就在稅制改革,他呼籲一樣身爲「厭世代」的在場學生,不要活得又窮又忙又沒方向,每個人都可以一同來推動法稅改革,共同關注「法稅改革聯盟」網站,並在12月18、19日的「反財稅黑手找回臺灣的未來」活動,一起站上凱道,爲自己及國家的未來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