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海砂屋自治條例上路首案 淡水2社區限期搬離

新北市工務局近期實施「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處理自治條例」首例案件,淡水2社區被限期9月中旬前搬離。(工務局提供)

海砂屋常因住戶無法整合整治卡關,新北市今年4月實施「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處理自治條例」,加入海砂屋重建速度。工務局近期實施首例案件,針對淡水2處海砂屋社區因符合限期停止使用標準,被髮出勸導函,限期在9月中旬搬離,若未停用將處最高6萬元罰鍰,並按次處罰。

自治條例明訂海砂屋限期停止使用及限期拆除的認定標準,建築物所有權人若違反條例,可連續處5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必要時可依法斷水、電。若符合自治條例經市府覈准爲限期拆除的海砂屋,逾期未拆除則可連續處3萬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建築法強制執行拆除。

新北市目前列管海砂屋尚有75件未拆除,其中符合停用標準的有53件。工務局5月間召開審查會議,邀集專家學者及本府各單位審查,依照建物耐震能力、抗壓強度、重建整合程度及執照申請等狀況,排定優先停用對象,並選定淡水2棟海砂屋社區執行,後續將依建築法要求所有權人停用。

工務局長詹榮鋒說,淡水2海砂屋社區昨日已發出勸導函,將在6月中旬進入停用程序,並依裁罰基準限期3個月至6個月搬離,違者將處5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必要時可以停水斷電,加速整合危險住宅。

工務局強調,高氯離子建築物將嚴重影響安全,住戶需賦予建築物所有權人對建築物應負管理維護的責任,儘速協調整合重建。除了海砂屋外,市府也有一般性都市更新、危老重建或防災型都更等多元都更提供民衆選擇,住戶若有需求可透過新北住宅與都市更新中心協助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