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電子煙自治條例上路近2年 已裁罰757件
「新北市電子煙及加熱式煙具管理自治條例」早在2021年8月間就已上路,截至今年2月已裁罰757件。(衛生局提供)
菸害防制新法今正式上路,全面禁止電子煙,「新北市電子煙及加熱式煙具管理自治條例」早在2021年8月間就已上路,截至今年2月已裁罰757件,其中又以持有電子煙數量最高,累計裁罰金額已達214萬餘元。衛生局表示,全國性政策上路後,中央有補助相關經費,將加強稽查實體店家和網路巡查。
新北市電子煙及加熱式煙具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未滿18歲不得吸菸或持有電子煙及加熱式煙具,全國菸害防制法上路後,將禁菸年齡提高爲20歲,新北自治條例上路2年多,裁罰757件,其中未滿18歲者使用或持有電子煙及加熱式煙有281件,未滿18歲民衆若違法,將先輔導接受戒菸教育措施。
衛生局表示,食管署先前曾進行電子煙油檢驗,其中有達9成含有尼古丁,國際研究也證實,電子煙對健康危害多,影響發育中的大腦、心血管系統和呼吸系統等。
衛生局表示,違規個案多是靠市府稽查、警分局查獲、學校教職員移送和網路監控,由於電子煙販售管道多元,市府也曾發現賣家爲規避查緝,改以糖果、水果或茶類等用語混淆,實質上暗指煙油口味,企圖規避查緝,若查獲違規販賣電子煙,最高可處10萬元罰鍰。
由於吸菸時間屬短暫性及重複性的行爲,市府有限稽查人力無法全天候執勤,衛生局表示,中央修法前已考量各縣市通過自治條例後稽查需求,將透過提供統籌經費補助給地方,未來會加強稽查實體店家和網路巡查。
衛生局呼籲,由於稽查人力較少,民衆發現違法事實可撥打1999市民專線,或請執法人員協助蒐集吸菸者具體違法事證和身分資料(照片、身分資料、日期、時間等),向本局舉發,市府也透過多元管道宣導,前往販煙場所輔導,同時在臉書、局網及智慧里長等管道露出修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