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家中DIY被罰5000元!法官:驚嚇到路人了

曾男家中窗邊DIY自慰,被依公然猥褻罪判處5000元罰金。(示意圖記者李佳蓉攝)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新北新店58歲曾姓男子在家中的窗邊自慰,被路人拍照後檢舉。法官認爲,曾男有公然猥褻的犯罪紀錄,因此依公然猥褻罪判處5000元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曾男2019年11月25日上午8時50分許,在靠近馬路的2樓住處窗臺邊,將窗簾窗戶全開後自慰,一名單民衆路過時目睹,嚇得拍照報警

法官認爲,曾男在窗臺邊的猥褻行爲,造成路人驚嚇與困擾,破壞社會秩序及善良風俗,所爲實有不該,且曾男過去有公然猥褻的犯罪紀錄,可見未能記取教訓謹慎行事

法官表示,曾男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警詢時自述從事營造業家庭經濟狀況勉持及國中畢業程度等一切情狀,依然猥褻罪判處5000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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