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舊制勞退差很多 全產總促僱主提繳12%

今年7月上路的公教退撫新制,政府每月要爲公務員提繳9.75%,勞工僱主卻僅是至少提繳6%,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戴國榮表示,當年是因爲許多企業在勞工退休前就倒閉,讓勞工領不到退休金,因此纔會改用勞退新制提撥個人帳戶,若要與舊制相較,「僱主提繳應至12%」。

尤其舊制計算的母數爲最後一個月薪資,通常較高,新制還要依各月所得不同而有變化,新舊制之間的請領差距恐不只相差的23.4個月。戴國榮說,勞工退休金提繳下限已凍漲18年,6%比率難保障勞工退休生活,政府應提出調整方案與大衆討論,包括幅度、分年等,並與勞保年金改革一併討論。

工總白皮書也提及,勞退新制自2005年施行以來,勞退自提比率始終未見明顯提升,爲強化退休後生活無虞,建議提高「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自提比率至10%以上,以保障勞工退休後生活所需。

對此,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司長謝蒨倩表示,事業單位可與個別勞工在勞動契約或與工會在團體協約中協定僱主提繳部分,只要不低於6%,就未違反勞退條例規定。至於僱主提繳比率、個人提繳比率等外界意見,勞動部會持續蒐集各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