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壽傳將出售北士科T18土地 公司:無法透露

新光金(2888)增資案還沒落幕,1日傳出新壽將出售旗下位於北士科T18土地,並傳出已洽國內科技業大老接手,不過依保險業投資不動產相關規定,壽險公司對地上權的持有必須達10年才能出手,且新壽與北市府有簽訂合約,恐面臨違約金。

對此,新壽發言窗口晚間表示,無法證實是否有此事,至於1月23日董事會通過處分不動產,新壽表示,一切都還在進行中,未有結果前,不便對外透露。

據消息來源表示,目前北士科土地的主要得標者爲仁寶集團及新壽,其中仁寶的土地主要作爲集團總部使用,並且已經開始招租,新壽的T17及T18則還在變更設計中,日前更遭新光金創辦人吳東進砲轟,新光金經營權變更後,羣龍無首,讓開發案落後兩年,不僅損失租金收入,也讓新壽RBC(資本適足率)雪上加霜。

接着,新壽則透過官方聲明,強調該土地仍在變更設計中,一切的延宕是爲了讓土地的利用率及收益率更好,沒想到卻傳出新壽有意出售T18的消息。

據新光金原本規畫,T17爲高樓層的雙子星大樓,T18則爲低樓層建築,吳東進一直力促先開發T18,這樣可以增進租金收益,並改善RBC。

不過,壽險業對地上權的持有,必須達十年以上才能脫手,恐違反法規,加上該地與北市府簽有合約,轉售他人恐有違約疑慮,恐需付出違約金代價。

金管會依據保險法第146條之2第1項規定,訂定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有關即時利用並有收益之認定標準及處理原則,其中對於保險業投資素地,規定取得日起十年內不得移轉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