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幕後/柯文哲難逃?還原京華城案 好幾道關鍵公文都他簽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遭北檢搜索。(記者許正宏/攝影)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因臺北市長任內涉嫌圖利京華城案,今遭北檢搜索,臺北市議會成立京華城案調查小組,調查已超過4個月,發現幾道關鍵決策,包括柯文哲一次「交辦」、2次親籤公文、3次會議指示,讓京華城案達到史上最高容積840%,前副市長彭振聲來小組說明時,甚至認爲京華城「準用」都更條例不妥,不敢籤相關公文。

小組約詢時任都發局官員、都委會委員和都委會主席彭振聲,調查報告將清楚點出京華城案的關鍵人物是誰下指導棋,列出幾個「關鍵影響」交辦或決策。

整起京華城案840%容積率的3大關卡,第一關卡是2016年1月11日,前監委劉德勳糾正北市府,儘管郝市府時期堅守容積率392%,但柯市府因監委糾正,於2017年12月21日都委會決議尊重糾正文,表示「無權置喙」通過京華城容積率爲560%。

接下來第二關卡,京華城訴求允建12萬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因不可行後,京華城透過議員應曉薇以便當會向柯市府陳情,再由柯文哲交辦,協助透過自創都更容獎讓京華城獲20%容獎,容積率由560%提高至672%;京華城再透過合法容移移入30%,容積率提高至840%。

最爭議的關鍵就是自創容積獎勵20%,北市議會京華城調查小組發現,具關鍵的決策公文,包括柯文哲接獲京華城陳情容積率及更多樓地板面積,柯2020年3月19日「交辦」都發局處理。2020年4月6日都發局上專籤,柯於4月15日蓋章決行,同意讓都委會開會來重新檢討京華城容積率、開發範圍及樓地板面積的陳情案件。

都發局2020年10月27日把都委會研議結果以公文專籤提報給柯文哲,內容包含給予容積獎勵20%、容積移轉以50%爲上限、有關綠建築等準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柯蓋上市長章,核可變更草案內容,讓京華城細部計劃得以公告公展。但彭日前8月26日來議會小組說明,認爲京華城準用都更條例不妥,因此由柯親籤決行。

小組成員轉述,彭指出,2021年9月9日他以都委會主席,開都委會決議通過京華城取得840%容積率,是因柯文哲交辦,纔會組成專案小組會議處理此案。

議會小組成員認爲,京華城爭點包含都委會自創「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違反「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與內政部「都市計劃細部計劃審議原則」的容積率上限規定,另外,屋齡30年才能都更重建,但屋齡僅19年卻準用都更重建獎勵。

內政部今年8月20日也回函北市府,指都市計劃審議應爲專業級且客觀公正。都市計劃第二條第9款研究建議之範疇,宜以有助於都市計劃委員會審議通案性事項爲主,不宜就非審議案件私人申請個案,建議或指導,以維護都市計劃委員會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