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透視》核廢找最終場址 政府無可逃避

核一廠低階核廢料桶。(圖:臺電提供)

總統大選核電延役重啓議題發燒,執政黨諸君又再度祭出「核廢料擺哪?」老招阻擋。殊不知,「核廢料擺哪」,是道道地地的「假議題」,說是誆騙愚弄民衆也不爲過。很簡單,臺灣不是自始就是零核電國家,早在40多年前就開始使用核電,不管喜不喜歡,國內都已累積一定的高、低放射性核廢料,它們「最終得有個家」。

而既然最後得找到地方來存放,那麼核廢料即使再增加2倍、3倍,又怎會有「擺哪」的問題?

國內3座核電廠,最終會產出約2萬束用過的核燃料棒,這個叫做「高階核廢料」,另一種是電廠運轉產生的濃縮廢液、防護衣物、手套等,稱爲「低階核廢料」,輻射量輕微。現有高放射核廢全部擺在核電廠內冷卻燃料池以及反應爐爐心內,低階核廢則主要在大家熟知的蘭嶼,其它也在電廠內。

依照政府規畫,3座核電廠後續都會在廠內蓋乾式貯存場,也就是廢核燃料棒中期暫時存放地點,等待2055年最終場址完成後,再移存過去當做最終去處。

雖然核廢料尋址確實面臨地方反彈聲浪,是難解的課題。可是不管多難,政府都得戮力完成,這不僅是低放跟高放最終場址法規規定(後者還在修),也是難以逃避的責任。不管最後是地底,還是離島,政府與臺電終究都要找到,否則就是政府失職。

臺電核電人士早就說過,3座核電廠核燃料棒存放空間不大,因此假若最終場址能找到蓋好,空間就不會只能放下3座核廢料,可存放廢料會比現有還多出好幾倍。

既然如此,不管是核電廠延役,還是未來新建小型核電站(SMR),新增核廢料就不會有擺哪的問題。現在綠營高喊核廢沒地方看似振振有辭,終究只是「口水」,也凸顯執政黨不負責任的態度。

再說一次,既有核廢料,最終得找到場址存放,這是法規的規定,也是執政政府無可逃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