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透視》數通法借屍還魂 箝制言論自由

NCC(資料照)

千呼萬喚使出來,《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總算出爐,NCC搶在草案出爐前緊急更名,儘可能讓人忽略這就是惡名昭彰的《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表面上聚焦數位中介服務者,但其實就是在洗白,借屍還魂箝制言論自由。

《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之所以難以令人放心,不外乎NCC這幾年的東廠行徑,先是蠻橫關掉中天新聞臺,又公開爲出包不斷的華視新聞資訊臺護航上架,如今又把髒手從廣電媒體伸向網路,在口口聲聲犯罪已有作用法時,再多立此法無疑疊牀架屋,包藏禍心。

再看看立法內容,NCC不斷強調不會去認定什麼是違反的內容,或命令業者要下架,但此法無疑是箝制言論自由的尚方寶劍,透過法制化的手段,把有利執政者的言論留下、把不利執政者的言論剷除。

舉例來說,草案要求政府單位若認定網路言論違法,可依情節輕重,決定採取一般程序或特別程序。問題就來了,請問情節輕重由誰認定?

NCC雖不直接仲裁,但給了執政者掃除不利言論的法源,若政府認爲言論有違法,走一般程序就算法院尚未裁定,就可領到「暫時加註警示處分」的金牌,更遑論需立即處理,否則將造成重大損害的特別程序,甚至等同聲請資訊限制令,這跟「無敵星星」有何不同。

其次,各法規主管機關各有專業,衛生、農業,甚至國防、外交這些專業領域,都不是法院可輕易認定言論是否違法,在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到頭來恐傾向政府說詞,輕而易舉封殺反方言論。

尤其後年又將總統大選,這幾年隨着選舉從陸戰優勢轉爲空戰,誰能掌握網路聲量,就具有左右選票的優勢。試想,NCC這時候推《數位中介服務法》,過得了的話就派上用場,豈不又立了大功,先關了中天新聞臺,再關掉網路上不安分的聲音,勝選豈不等同囊中物。